第177章 尸脚四 (第2/3页)
着,十分可怜的模样。
任酮不喜欢浪费时间,直接询问金仲,“金仲,是不是你杀了地下室那些女人?”
我把手伸到桌子下面,悄悄推了任酮一把,让任酮不要说话这么严肃,这会吓到金仲这种类型的神经病,会让他因为害怕而变的癫狂。
果然,我刚推完任酮,金仲就发狂了。
他猛然蹦了起来,将锁在一起的双手高高举起,嘴巴眼睛同时瞪大,嗷嗷嗷叫着用力朝任酮砸了过来。
任酮闪的很快。
但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
桌子被金仲弄倒了,我被压在了桌子底下。桌子边直接卡在了我肚子上,疼的我差点儿断了气。
任酮侧掌击在金仲的后脖子上,将金仲打晕了,然后把我从桌子底下解救了出来。
我弯腰捂着肚子,好一阵子,才缓过这股疼劲儿。
“你有没有搞错啊,你没看出来他精神不稳定吗?你这么问他,他肯定得发疯啊。”我根本直不起腰,抬着脑袋瞅着任酮,抱怨着。
任酮微微挑起左边眉梢,“我没那么多时间浪费在他身上。”
我脑袋里面神经一跳,明白了任酮的意思,“敢情刚才一进来,你也看出来金仲不是凶手了,所以才这么刺激他啊。”
用力拍了下凳子,我气愤的指责他,“那你也不该这样刺激他啊,他这种类型的,你得顺着哄他,才能问出来想问的。这样的,你越是刺激他,他越疯的厉害,你一辈子都别想问出想知道的。”
紧接着,我问任酮,“你怎么看出来他不是凶手的?”
我看出金仲不是凶手,是因为金仲太脏了。
凶手把地窖设计的那么干净,并且能让那个地方像是阵形一样,唤醒人心底对洁净的狂烈需求。
想要让环境造成这样强烈的感染力,那凶手势必是个干净的人,一个干净到极点的人。如果他邋遢,他只是刻意弄出干净的环境,那我们绝对不会受到影响,因为缺乏那种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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