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第3/3页)
使得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形成配套,相互依存。现在党和政府之间,部门和部门之间,很容易出现矛盾甚至冲突,恰恰是系统不配套导致的无谓消耗。以信访制度为例,国家设立这个制度,原本是想借鉴古代的诽谤制,在衙门口立根谤木,让民众获得申诉权。
不过,古代的谤木显然只是一种形式,缺乏必须的行政体系支撑,谤木便成为了一种极其单纯的木头柱子,或者一种象征意义的标榜。现在不设立谤木,而是专门设立一个信访机构,看上去,确实是改进了许多。
可是,信访制度并没有系统保障。信访部门对信访件的唯一处置权,就是批转相关部门处理。对于这类批转件,相关部门是爱理就理,不爱理就不理。原因何在?信访部门对有处置权的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约束力,既不能决定人家的升迁,也不能决定人家的薪酬,甚至是说句话,都没有人愿意听。仅从等下级别上看,信访部门的管辖权,实际在比他们更高级的干部。
其他部门,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比如公安部门、检察部门、法院等,名义上,这是一些条块分管的机构,实际上,人事权和财权在地方,公检法只听地方党委的,于是出现了某些案件,地方首长想让公安怎么查,公安就怎么查,想让法院怎么判,法院就怎么判的现象,所谓依法执行,成了一句口号。其他一些厅局也是如此,对上,有两个指导,省里可以领导,上面还有直管的部。对下,具有直管性质,可与厅平行的市又掌握着人事权和财权。唐小舟一直在想,为什么不把公检法的人事权和财权收上去呢?把公检法的权力向上收的同时,也可以将其他厅局的权力下放。
往上收,机构肯定会扩大,但如果权力下放,机构就能大量精减。这件事,做起来其实并不难,而且,可以令整个中国的权力结构,为之一变。再比如部门和部门之间,缺乏制度性约束,一个部门需要另一个部门协调配合,那个部门积极配合是人情,置之不理是天理。部门之间不配合,并没有相应的制度制约他们,各个部门于是山头化,码头化,变成了靠山吃山的独立王国。山头林立,码头并行的情况下,要办事,就不是靠制度,而是靠人情。因此,干哪怕一件很小的事,也一定要拜码头,拉关系,否则就推进不了。
对此,行政主官无可奈何,他们若想干成一件事,只能搞运动,大会战,将许多山头的负责人捏在一起,现场办公。可这样的事,毕竟是大事,是阶段性的工作,比如严打。阶段性工作一旦完成,各个码头回归本位,日常工作,又恢复常态。这种运动式兵团式的工作方法,后患无穷,最突出一条,是粗放型工作方法和执行程序,更加的粗放化,甚至走向去程序化。
赵德良推行党建和政建的系统化精细化,恰恰要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当然,仅就目前来看,赵德良作为省委书记,大概并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对很多部门进行理顺性的合并裁撤。假若他下决心的话,完全可以增加公安部门的职能,将信访甚至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行为,全部归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