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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沉吟了下,回答说:“真的很抱歉,现阶段,我真的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后,她看到谭元洲注视了自己几秒,之后,他露出了个笑容,没有任何纠缠地做出了退让:“好的,我明白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互相了解的机会,哪怕无法展开一段感情,做个朋友也不错。是吧?”

    “当然。”阮婉点了下头,撇开别的因素不谈,谭元洲真的是很有风度的一位男士,如果只是做朋友,她真的不反对。

    “那么,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谭元洲笑着举杯,“为了友情?”

    阮婉配合地举起了杯子:“……为了友情。”

    与此同时。

    餐厅中,不远处。

    “哇,真是相谈甚欢啊。”

    这一桌坐着两名青年,两人相貌同样出色,却完全是不同风格。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面带笑容,顾盼间桃花眼熠熠生辉,颇有几分“我不撩人人自醉”的感觉。他对面的青年身穿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凭空多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十分“生人勿近”。

    偏偏,这两个气场完全不同的人就坐在了同一个桌子上,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

    说话的正是这名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他笑眯眯地说:“看样子很有戏啊,说不定过几天就会交往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好像完全没听到这青年的话似的,低头切割着面前碟中的食物,让后者很是失望。

    “我说,沈老大,你是真不在意还是在我面前装作不在意?”

    被喊做“沈老大”的人,自然就是沈子煜;而称呼他为“沈老大”的人,正是他的损友孟庭斐,也是曾经见证他“恋爱悲剧”的家伙。

    世上事偏偏就是这么巧。

    孟庭斐路过本市,作为“地主”的沈子煜当然要尽地主之谊,然后就遇上了她和谭元洲。别疑惑他为什么会知道对方叫谭元洲,持续关注她生活的他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身边出现了什么人呢?尤其这人……还在追求她。

    连送了一周的花!

    邀请她来这种地方吃饭!

    打扮地那么风|骚!

    嬉皮笑脸!

    是要闹哪样!

    如若不是记得面前坐着孟庭斐,沈某人几乎要把手中的餐具给捏断。他直接忽视了“谭元洲穿衣服其实并不花哨也并没有嬉皮笑脸”这一事实,好吧,简单来说就是他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这当口,他悲哀地意识到了一件事,从前她和杜锦年交往时,他固然痛苦于她对杜锦年的执着,却也能够理解。而眼下,他虽然一直想着“就算她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无所谓,只要她开心就好”,可事情真的要发生了,他却真的是一点也不痛快。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他争不过杜锦年,时也命也,他能忍;可这个谭元洲又算是哪根葱?

    沈子煜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不对,却也难以抑制,说到底,都是嫉妒心在作祟啊。毕竟,有几个男人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女人跳进别人的碗里还无动于衷呢?

    “沈老大,你不会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吧?”孟庭斐见沈子煜不说话,非常作死地又问了一句,“你现在比起过去虽然沉稳了不少,可也不是这样的性格啊。”

    在手中的刀叉发出哀鸣前,沈子煜放过了它们。他放下刀叉,抬眸看孟庭斐,问:“否则呢?”

    他不仅是在问孟庭斐,其实也是在他自己。

    否则呢?

    他还能怎么做?

    他早已下定决心不会越雷池一步,难道还要使用卑鄙手段逼迫她也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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