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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1/3页)
可是弗里思一点也不顾及我和我的那盘桃子,立即把咖啡送了去,于是迈克西姆也就独自上藏书室去了。
我吃完后上楼到吟游诗人画廊去看那些画像。不用说,对这些画我已经相当熟悉,可我一直没有像现在这样反复揣摩那些画像,一心想以某幅为范本,复制出我的化装舞眼。丹弗斯太太说得一点不错。我真是个傻瓜,没早点想到可从这儿汲取灵感。我一直很喜欢那个手拿宽边帽的白衣少女。那画出自画家雷伯恩之手,画中人是卡罗琳·德温特。她是迈克西姆高祖的妹妹,嫁了一个显要的辉格党人,好多年一直是风靡伦敦的美人。这幅肖像是在那以前画的,当时她还没有出阁。那件白色衣服不难仿制:灯笼袖管,荷叶滚边,还有紧身小胸衣。难做的可能是那顶帽子,而且我还得戴上假发。我那平直的头发怎么也没法卷曲成那副样子。也许丹弗斯太太介绍的那家伦敦沃斯老店会给我赶制全套行头的。我要把这幅画临摹下来,给他们寄去,关照他们不折不扣地照样去做,另外还要把我的尺寸一并寄去。
主意既定,我真松了口气,心头像是搬掉了块大石头。我差不多也开始巴望舞会早日来临。到头来,说不定我也会像小丫头克拉丽斯一样,尽情享受舞会的乐趣呢。
第二天早上,我写信给那家成衣铺,附上那幅画像的临摹图。我得到了令人满意的答复;对方说我定的货是他们小店的莫大荣幸,服装马上动手缝制,还说那副假发他们也能设法赶出来。
克拉丽斯激动得几乎控制不住自己,而随着这个盛大喜庆日子的临近,我也开始染上了舞会热。那天贾尔斯和比阿特丽斯要在这儿过夜,幸好再没其他人了;不过据估计,好多人要在这儿用晚饭。我原以为在这种场合,我们得广开华筵,挽留大批宾客在庄园小住,可是迈克西姆决定不这么办。“单开次舞会就很够我们受的了,”他这么说。我不知道他这么决定是仅仅为我着想呢,还是像他说的那样真个讨厌高朋满座。我常听人说起,昔日曼陀丽办起宴会来,总是宾客盈门,人满为患,所以有些来客只得住浴室,睡沙发。如今,这所空荡荡的巨宅内就我们几个,能在这儿过夜留宿的客人,算算至多也只有比阿特丽斯和贾尔斯一对。
整幢屋子一改旧观,开始呈现出一种喜庆节日前的热闹气氛。打杂工人在大厅里装修地板,作为舞池;客厅里有些家具被搬开了,这样可以沿墙放置几张便餐长桌;庭院和玫瑰园里张灯结彩;不论走到哪里,都能看到筹备舞会的忙碌景象;到处是从田庄召来打杂的帮工;弗兰克差不多天天上这儿来吃中饭;仆人们也是非舞会不谈;弗里思更是挺胸凸肚,煞有介事地四下巡视,仿佛整个晚会全靠他这根擎天柱撑着;罗伯特老是丢三拉四,像掉了魂似的,午餐时忘了送上餐巾,有时还忘了端盘子上菜。他那副愁眉锁眼的苦相,活像是急着要去赶火车。苦恼的是屋里的几条狗。杰斯珀夹着尾巴在大厅里转悠,见了打杂的人张口就咬。它老是站在平台上,莫名其妙地狂吠一阵,随后发疯似地一头钻进草坪的某个角落狠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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