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洪门的转变 (第2/3页)
激和地域的特殊性,郑勋睿才敢于在淮北动手,诸多的漕运码头都归总督府管辖,这里的商机是商贾无法拒绝的,就算是大规模的征收商贸赋税。不少的商贾也不会选择离开,他们在其他的地方,找不到如此好的商机。
就算是有商贾选择离开,那也不用害怕。会有更多的商贾来填补空白。
至于说南直隶其他的地方,包括浙江等地,同样会遭受到影响,除非他们的商品不通过淮北这片地方,选择从湖广、河南等地绕道进入北方,那么总督府就征收不到赋税。但这样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湖广与河南等地,流寇肆掠,而且离开了运河的支撑,一味的走陆路,商品运输的价格大幅度的提升,这是商贾无法忍受的。
从这方面来说,郑勋睿是卡住了商贾的脖子,让他们无可奈何。
被士大夫和商贾兼并的土地,郑勋睿一样不会放过。
按照明太祖朱元璋的规定,有功名的读书人,包括秀才,不管拥有多少的耕地,都是不承担农业赋税的,当然那样做的前提,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拥有的土地也不是很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士大夫和商贾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多,鉴于这样的情况,张居正后来的改革,实施一条鞭法,对此做出了重大的改变,规定士大夫、官僚、进士、举人和秀才,都要承受农业赋税,他们能够免去的赋税不多,按照维持家庭生活所需要的田地计算,维持生活的田地不征收赋税,其余耕地同样需要承担赋税。
张居正的这个改革,后来遭受到士大夫阶层的疯狂反扑,最终夭折。
其实大明的农业赋税,额度是很低的,正常情况之下,农民完全可以承受,可惜数百年的传承下来,被士大夫兼并的土地越来越多,士大夫不承担农业赋税,那么有限的农业赋税,就要平摊到老百姓的头上了,土地没有增加,赋税无形之中增加,这导致老百姓无法承受,也导致更多的土地被兼并,一些破产的农民,宁愿成为佃户,为士大夫和商贾种地,也不愿意自己拥有土地,更有一些农户,将田地挂靠在士大夫的名下,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士大夫,也不愿意承担赋税。
郑勋睿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全面征收农业赋税,不管你是士大夫,还是寻常的农户,全部都要承担赋税,按照朝廷计税的额度,重新丈量土地之后,根据土地面积来征收赋税。
这样做遇见的困难肯定是很多的,也会有太多特殊情况的出现,但做事情需要干脆利落,特别是在初期建立规矩的时候,不能够手软,更不能够考虑太多其他因素,否则事情就做不好,这个时候做事情,必须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不合理的方面肯定是存在的,那就在今后实施的过程之中,慢慢改进。
郑勋睿打算这样做,可以说是冒着巨大风险的,稍有不慎,就会让自身陷入到万劫不复之地,所以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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