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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利益触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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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六章 利益触角 (第2/3页)

勋睿与史可法等人交底,六月初,郑勋睿与淮北四府三州的知府知州和部分的知县交底。而后郑勋睿给驻扎西安、复州和蓬莱等地的杨贺、洪欣涛和王允成等写去了书信,告知他们淮北即将出现的震荡。

    可以说郑勋睿已经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迎娶徐佛家的日子马上就要到了,可到了这个时候,郑勋睿更加的忙碌。调整赋税的事宜,是他亲自掌控的,徐望华、郑锦宏、洪明成和徐吉匡等人,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就等着郑勋睿一声令下了。

    淮北大大小小的商贾上万户,其经营情况。洪门已经做了比较详细的摸排,一万多商贾之中,每年经营规模巨大、赚到的白银超过百万两的有三十多家,介于五十万两到百万两之间的有四百余家,十万两以上五十万两以下的有九百多家,一万两到十万两之间的有两千余家,近七千家商贾,利润不是很大,有几千两银子的,也有每年只赚取几百两银子的。

    商贾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利润不是很好评估,那就是青楼,要说青楼的利润,可能是超过某些大商贾的,可惜人家去逛青楼,给出多少的银子,自身不会说出来,这虽然也属于交易的范畴,但价格不一,而且时常浮动。

    郑勋睿提出的十抽一的商贸赋税,是从其经营的过程之中抽取,也就是说赋税覆盖了整个交易的过程,计算赋税的方式,是按照成本和利润的总数计算,这对于从来都没有承当过赋税的商贾来说,的确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没有任何的仪式,也没有任何的说明,从六月初十开始,洪门突然开始行动了。

    所有的商贾,都要有洪门下发的一种叫做经营证的东西,有了这个经营证,才能够在淮北各地经营,甚至包括漕运所牵涉到的所有地方,商贾若是拒绝领取洪门下发的经营证,则会失去在淮北做生意的资格。

    经营证背后涵盖的意思,就是洪门要抽取商贾经营费用的十分之一,每个月洪门都会派遣专人,找到商贾收取这十分之一的费用,至于说这费用的名字,洪门的解释是保护费。

    商贾必须接受洪门下发的经营证,一旦接受了经营证,就意味着缴纳所有经营费用的十分之一给洪门,作为保护费。

    按说这样做会引发轩然大波的,不过是一个洪门组织,凭什么给淮北所有的商贾下发经营证,凭什么抽取十分之一的保护费,这岂不是明抢吗。

    要知道那些大商贾,背后往往都是士大夫家族支撑的,甚至直接就是士大夫家族经营做生意,洪门这样的做法,他们会心甘情愿承受吗。

    史可法和马士英等人是非常担心的,害怕这种突然而来的操作,会引发淮北各地巨大的震荡,以至于地方上局势的不稳定,可郑勋睿和徐望华等人倒不是特别的担心。

    从六月初十到十二,短短三天时间,洪门发下去了九千多经营证,收取的五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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