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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元狮 (第1/3页)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说白了,你看见过哪个工地上搬砖的工人穿阿玛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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