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水很深 (第2/3页)
他也仅限于有印象而已,点头说话是有的,再深的了解就谈不上了。想了想,李海拿起内线来,打给调查局,不一会那边就传了份文件过来,李海看过便冷笑起来,把电脑屏幕扭了一百八十度,朝着朱贵樱:“贵樱姐,你也看看吧,这里面水很深啊!”
朱贵樱看了,露出“果然不出所料”的笑容来,原来这郭恕,是接受了一个司法局官员的请托,才会主动接手这个案子,并且弄出这个结果来。而那个官员,则与另外一位涉案的官员,有很复杂的利益胶结。
“郑峰辉,之江市教育局副局长,执政党党员,先后奸婬十五位未成年少女,其中六人时年不到十四岁,属幼女,而检察院给他定的起诉罪名竟然是嫖宿幼女罪!”李海越说,声音越冷,一身神力翻滚,几乎要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嫖宿!嫖宿!这混蛋全都是利用手里的权力威逼利诱,一次钱都没给过,那些检察官被什么猪油蒙了心,说他是嫖宿!”
朱贵樱的脸上,也失去了一贯的烟视媚行,而代之以法律专业人士的沉重严肃。嫖宿幼女罪,是十多年前刑法修订以后,被单独列出来的一项罪名,区别于传统的是,嫌犯如果是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嫖宿,则不适用强x罪,其量刑也和强x罪不同,是处以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强x罪本身,是三年起刑,通常最高刑期只有十年。从这个角度来看,似乎嫖宿幼女罪的独立,体现了更加严厉的惩罚和对幼女的保护。实则不然,因为强x罪后面还有一条,情节严重者最高可以判死刑!也就是说,一旦有罪行严重的罪犯,适用嫖宿幼女罪的话,反而免于一死了!那个倒霉的皮条客表弟,不就是因为强x罪被判死刑的么?
所以这个罪名自从独立出来以后,就一直争议不断,不过法律界是这样,争议归争议,法律就是法律,在通过立法程序修改之前,还是必须执行。好比这个案子,郑峰辉的行为因为有基金会调查局的介入,而证据确凿,无可抵赖,想要帮他脱罪的人,就唯有从罪名方面入手,只要能定成嫖宿幼女罪,那么就可以保住他一条命了,至于坐牢坐几年,这种事情但凡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知道,只要肯花钱,什么保外就医假释立功,花样多得很,监狱管理称得上司法系统黑暗之最,绝对是实至名归。
身为女人,而且是女律师,朱贵樱难道不知道这里面的问题?甚至,她也曾发表文章,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不过,她到底是有经验的律师,干这一行没别的好处,对于社会黑暗面的承受能力绝对超过常人,因为整天就是和这些极端行为打交道的。
等李海稍稍冷静下来,朱贵樱才道:“我也没想到,郭恕背后有这种名堂。看样子,他们是想要用二审改判作为交换,换取我们接受对郑峰辉的定罪了吧?李海,你怎么看?”
“怎么看?”李海冷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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