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正文_第一二零二章 破绽 (第2/3页)
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只能看着李海干瞪眼,就算报案,那种程度的打架,了不起就是个治安纠纷,李海都不用拘留,罚点款就出来了,有什么用。
在这三名检察官的身上,装着司法记录仪,可以将执法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在我们国家,录音录像也是可以当做证据的,不过这有限定条件,必须是被拍摄一方明知道有可能被当做证据的情况下,录音录像才有效。说白了,偷拍偷录的东西,拿到法庭上没有证据效力,只能是做个参考而已。(这里讲个小技巧,假如你担心自己说的话被人偷拍下来,对自己不利,那就在开口之前,说一句,我们说着玩玩的啊。行了,接下来你说什么都不用担心,会被人利用来在法庭上对付自己了)
三名检察官年纪轻轻,一腔热血,冷脸对着李海:“被传唤人,你有什么意见?没有正当理由的话,请你马上跟我们走,你可以把要去的地点告诉你的亲属,这是你的权利,当然如果你要请律师,也是你的权利,不过你的律师——”
“我的律师在不在场,我都有义务配合你们的调查。”李海接口,这种法条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也就是从大脑的庞大记忆库存之中调用一下而已。他身子朝后仰,嘴角带着嘲讽,抖了抖手里的传唤通知书:“我想知道的是,你们这上面开具的案由,确定立案了吗?谁报的案?案件编号多少?”
检察官哼了一声,道:“这是我们的机密,我们不需要告诉你。现在你是不是要拒绝传唤?”
李海作大惊失色状:“哎呀我好怕啊,如果我说拒绝传唤,你们是不是要采取强制措施了?如果我再动手的话,是不是你们还要搬出法警来?”
眼见几名检察官脸色不善,李海却笑了起来:“检察官,别的你可以不说,在我的传唤通知书上,填的这个案件编号,你自己来看看有没有问题。”
检察官为之一怔,这传唤通知书,是他从副检察长郑礼辉手里直接拿过来的,并没有细看那些东西,只是看了看被传唤人的姓名住址,调查了一下就过来了。难道这编号还真的有问题?他也不知道李海是学法律出身的,至于刚才李海谈吐中流露出来的对于法律条文的了解,这倒也不奇怪,当到这么大一家公司的总裁,了解下法律知识也很普通。
接过传唤通知书来,那位检察官威慑性地瞪了李海一眼,然后才低下头来,仔细一看,额头顿时开始冒汗了:这案件编号,居然少了一位数!而且写的很潦草,如果不是有意去查的话,还真的很难看出来,其中一道连笔,猛一看写得跟个阿拉伯数字1一样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副检察长搞错了?检察官不及细想,抬头威严地对李海道:“这只是格式错误,不代表你可以逃避你的问题,逃避我们的传唤!你现在还是跟我走,到了地方我会重新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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