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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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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第3/3页)

义的熏陶又鼓励一个

    人打破格局、摆脱束缚,尽一切力量追求个人的自由与幸福。一般的现代美国人都

    认为离婚要比痛苦地厮守好,等于在表示,个人的自由与幸福比道德规范来得重要。

    然而卡特又为什么受到千夫所指呢?谁知道他与妻子的感情如何?谁知道他与

    第三者的感情是否真情?或许他正迈往离婚的路上,或许他正在设法解决感情的困

    境。既然任何人都有与妻子失和的可能,既然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功权利,既然离

    婚也可能是个美德,怎么卡特就不属于这个“任何人”,没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

    《华盛顿邮报》记者指着卡特的鼻子逼问:

    “你是否曾与人通奸?”

    记者代表了美国人摆脱不掉的清教徒的心态:道德窠臼至上。

    和火车中的意大利妇女一样,许多人在问:为什么美国人把卡特的私事与他的

    竞选公事扯在一起?

    事实上,美国人对总统一向是公私不分的。一个男人被选上了总统,照理说,

    他的妻子可能是个白痴也可能是个天才,但人民选举的不是她,她的政治权力和街

    上任何一个欧巴桑的政治权力一样,不多一分。但是美国总统不一样,他入了宫,

    家里的鸡和狗都升天成了仙。妻子马上担当大任,罗斯福时代的艾莲诺像个垂廉问

    政的太后,南茜里根也大权在握,决定白宫官员的去留。

    让妻子问政掌权,固然是总统本人公私不分,美国老百姓其实也相当鼓励这种

    作法。他们把随着男人进宫的妻子封为“第一夫人”,无形中宣扬“以夫为贵”的

    观念。许多美国小女孩的梦想,除了要做“美国小姐”以外,就是要作“第一夫人”,

    却不说自己要当总统(毕竟美国还是没有女总统)。如果作“美国小姐”是以色取

    胜,作“第一夫人”又是以什么取胜呢?

    把一个女人封为“第一夫人”而爱之宠之骄纵之,其实是对那个女人的侮辱。

    她原来可以是一个律师,或教授,或记者,甚至于一个全心全意的母亲,她可以凭

    她一己的努力而被称为一个出色的律师、教授、记者、母亲。但是美国的社会漠视

    她本身的条件,径自称她为“第一夫人”,不管是第一或尾巴,“夫人”就是“夫

    人”,某某人的妻子。她的价值,因此完全附着于另一个人身上。既然她附着于总

    统身上,她当然也就含糊笼统地变成国事的一部分,成为“嫁”出来的总统。

    美国人把候选人的家庭私生活扯进公事来,大概也是因为心里明白,除了自己

    “选”过来的总统之外,也得考虑那个“嫁”过来的裙带总统吧!

    ※      ※      ※      ※      ※

    记者躲在暗巷中侦察别人卧房的私生活,“下流”大概是最好的辞汇。卡特出

    事之后,有美国议员受到震撼,出来公开宣布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他估计“自首”

    之后,就不会受记者的暗算了。美国的政治人物为什么如此屈服于媒体的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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