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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章 收官九: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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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5章 收官九:辽阳 (第2/3页)



    另一方面,次双弓弩,一种小心床弩,能将身穿罗圈甲的武士射对穿对过,前胸入、后背出,也即是射穿整个人体加双层盔甲,次双弓弩的穿甲能力,显然胜过了火枪。

    就是这种可怕的弓弩,却不能洞穿俄罗斯蛮族重达五十斤的板甲!那么,汉军的火枪还会对他们构成威胁吗?

    忙哥帖木儿胸有成竹。

    当然,辽阳城上的莫日根同样胸有成竹,照门、准星、目标三点一线,瞄准线的终点就落到了一名迈开大步往前冲的俄罗斯蛮族武士,那宽阔而肌肉达的胸膛上!

    作为有数的快枪手兼神枪手,莫日根不用参加排枪齐射,用弓箭射猎狐兔。他百百中,用火枪消灭敌人,他的准头也不差!

    一步、两步、三步,敌人沉重的脚步踏上了一簇洁白的小花,那正是莫日根战前找准的参照物!

    瞳孔收缩,死神的目光在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身躯上定格。

    俄罗斯草原上的蛮族,冬天生活在冰天雪地之中,给他们锻炼了一幅强壮的体魄,正是凭借着过人的体力、悍不畏死的武勇,俄罗斯人令四周其他民族感到胆寒,基辅罗斯大公不断扩大着自己的疆域,如果不是横空出世的拔都,也许基辅罗斯的疆域有朝一日终会和拜占庭的东罗马帝国接壤。

    可惜,素称强悍的俄罗斯遇上了拔都的上帝之鞭,就像豆腐撞上了金刚石,稀里哗啦一塌糊涂。

    俄罗斯蛮族并没有像东方的华夏那样抵抗数十年之久,他们仅仅数年就投降了——这已是西方国家抵抗蒙古侵略的最高记录,不要说文明光辉灿烂的宋,便是东方的西夏、大金都比他们强太多。

    于是,俄罗斯的大公们成为了金帐汗的附庸,文献记载,“每年冬天,基辅罗斯的大公们就到伏尔加河流域,去朝拜那金色的大帐,他们低下了高昂的头颅,他们卑贱的匍匐在地,金帐汗用鞭子抽打这些可怜的人,然而他们却兴高采烈,因为可怕的金帐汗只是赏赐了鞭子,而不是致命的弯刀和箭矢!”

    于是,俄罗斯蛮族武士便成为了金帐汗的仆从军,跨越千山万水来到辽阳,来到华夏文明的东方,不但有金帐汗的弯刀和皮鞭驱策着他们,也有汉地的财富和女人,在吸引着这些把灵魂出卖给侵略者的蛮族。

    进攻,进攻!乌拉、乌拉!俄罗斯蛮族叫喊着,一路行走上万里,沿途都是苦寒之地,再说途经的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都是海都的地盘,蒙古草原则是漠北诸王的管辖,便是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太岁头上动土啊!

    这下好了,到了汉地,正准备放手大抢,把欧洲贵族小姐钟情的丝绸,伯爵子爵们热爱的瓷器弄到手呢,打一座城是空的,打第二座城还是空的,俄罗斯蛮族武士们被**煎熬得满眼血丝,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进辽阳城。

    仿佛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被莫日根瞄准的蛮族武士抬起笆斗大的脑袋,有些困惑的看了看辽阳城头,然后又面带喜色:这可是第一座有人防守的汉人城市,不再是那些可恶的空城了!

    砰!

    一声轻响,在炮火连天、枪声如炒豆子一般密密麻麻的战场上显得那么的轻微,但这名俄罗斯武士则全然不同,他胸前的盔甲上多了一处手指粗细的圆洞,五十斤重的加厚板甲,竟然已被洞穿!

    脸色变得惨白,蛮族武士困惑的低下头看了看胸口的圆洞,然后沉重的身躯就像被抽掉了脊骨,如一滩烂泥巴软软倒下。

    子弹的高运动,和箭矢的破甲原理并不完全相同,相对低运动的箭矢,度不过是4o-8o米每秒,其中军用武器上只有床弩能达到6o米每秒以上的度,这样箭矢就必须做的锋利,才能击穿敌人的盔甲;

    子弹,即使是滑膛枪的子弹,出膛度也过4oo米每秒,一粒小小的圆球,在高度运动的情况下,具有了击穿盔甲的强大动能,哪怕俄罗斯武士身穿的五十斤重甲,也被轻而易举的洞穿。

    床弩射的箭矢,其实因为度较低,破甲能力还赶不上铅弹,只不过相比子弹而言箭身的重量较大,刺入人体后动能衰减慢,又有尖锐箭头,在人体中阻力小,所以才能把人射对穿;

    汉军所用的软铅弹丸,度高、破甲能力强,但重量轻,射入人体后动能衰减快,又是软质材料,一旦击中目标就像后世的达姆弹那样因瞬间挤压而膨胀变形,迅释放了动能——换句话后世的专业术语说,就是停止作用好,所以才在击穿盔甲之后停留在人体内。

    穿透性好,对步枪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情,后世日军所用的三八大盖,就因“打人对穿对过,前后两个小眼,养好伤照样活蹦乱跳”,而为人诟病。

    宋末元初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没有这样的意识,长期以来,判断武器的穿甲能力,都是以弓箭和盔甲的对抗而言,这样的思路无形中误导了忙哥帖木儿,他没有想到,汉军火枪的穿甲模式完全和弓箭是两码事!

    他更没有想到,只是胸口多了小小一个圆洞,生命力极其顽强,被弯刀朝胸口砍上四五刀还能坚持作战的蛮族武士,居然就倒地不起,看样子已经完全失去了生命。

    忙哥帖木儿不知道,枪弹射中之后人体已经死亡,彻彻底底的死亡。

    譬如刚刚被莫日根射中的蛮族武士,高运动的铅弹像最锋利的刀刃,轻而易举的切开了五十斤重甲,同时弹丸受压变形,当和俄罗斯蛮族武士的胸膛亲密接触之后,相对高运动下从人体传来的挤压让它进一步变形、膨胀,在人体内胡乱的搅动,将皮肤、肌肉、血管、内脏乃至胸椎骨都搅得一片稀烂,蛮族武士那颗强劲有力的心脏,便在此时停止了跳动。

    强悍如斯的蛮族武士,躯干部位连一枪都承受不了!

    城头的莫日根,射杀这名蛮族武士之后,又掉转枪口瞄准了下一个目标,身边的蒙汉士兵们,正以排、连为单位,打出一轮又一轮的排枪齐射,如暴风雨刮下的弹雨,夺走了一群又一群蛮族武士的生命。

    张世杰站在城头意气风,曾几何时,色目人组成的探马赤军,也是宋军相当强悍、可怕的对手,面前这群巨人般的家伙,要是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战场上相当难缠的对手吧?

    可现在呢,有了步枪的帮助,汉军如虎添翼,肉搏战中相当可怕的对手,还没有跑到辽阳城下,就成片成片的死去,到现在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有摸到城墙的夯土!

    皇上有此利器,又得万民归心、将士用命,只怕自己这把老骨头,将来还要饮马捕鱼儿海,观花狼居胥山哩!

    “阿尔斯楞!”张世杰高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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