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3/3页)
,也不希罕我的牵挂。如果任何情感都是一条双向道路,一头滥情,一头绝情,你永远知道自己的位置何在。到头来,绕著你转的是我,转到连自己的影子都捉不住的,也是我。
够多内心戏了,其实我在桌前从鞠躬完毕到抬头,也不过一秒半时间。唐家祥平日多是business casual穿著(因此,你也知道他若加班後不曾换衣便来找我,穿那身衣服、顶著大头盔飙车,多麽诡异),今日却休閒得多,有些说不出的风流儒雅。他的驼色窄领西装外套已脱下,搭在椅背上,那外套我也熟悉的,一看到便彷佛嗅到他的气味。还穿在他身上的,是一件白色棉麻薄衫,小企领颇具东方风格,又不显拘束。我对时尚搭配没有半分常识,却也知这样的衣服不是人人穿起来都好看。身体太单薄的人,穿了不免自曝其短;身材好但气质不佳的,穿了则显得流里流气。
我不知道这叫情人眼里出潘安还是怎麽搞的,总之他穿起来就是好看,要身体有身体,要气质有气质。我看得呆了,脑中突然闪过某些神秘画面。问我甚麽画面?说穿了也不神秘,不过是想著白衣卸下後的身体,那个我还没见过全貌的身体,我想著怎麽逗弄它,令这张正直温文的脸染满兽性冲动。这张脸很少表现过份的情绪,我想看它渴望、看它霸道、看它如何只剩追求极乐的肤浅。唉,当然,肤浅的是我才对。
姓唐的,你好啊你,专程上门来色诱我?
唐家祥微笑:「好久不见呀。最近每次来,你都躲在厨房。」
你知道吗,我其实最讨厌你穿白色衣服,我讨厌得无以复加。因为纯白颜色里头的你,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那是明朗乾净得似一场清凉雨,彷佛可以解我数辈子的贫乏枯燥。我讨厌见你穿白色,因为那会令我喜爱你到不知所措。
(我也依然记得从前白衣胜雪的你。然而我们连今世的短短交集都急著要忘记,又谈甚麽从前。)
我斜眼看看餐桌上的豪华Cajun「百分百原味」拼盘,按兵不动地也对他笑:「不好意思喔,厨房里一直都很忙,分不了身呀。」
说时迟,那时快,唐家祥来了一记我万想不到的绝招。他低眼瞧了两下我交叠身前的双手,忽然一把将我的左手腕捉起来,力道不重,只是用手指头捏起。他说:「又烫伤了?」
喂喂,有人可以这样找店长出场来动手动脚的吗?甚麽「又」烫伤了,你跟我好熟、知道我常常做菜烫伤吗?其他客人听到了会怎麽想?这还不是摆明了有奸情?我前臂上被炸油烫起的水泡刚刚结痂,皮肤敏感得很,我反射地要缩手,唐家祥却死不放手,表情坚持。我不敢和他硬挣,只好说:「在厨房做事,难免嘛!那句台词怎麽讲?『将军难免阵前亡』嘛。」
唐家祥一手捉著我还不够,另一手也伸出来了。我愕然看著他替我卷起袖子,原本遮住手肘的反折衣袖现在褪到上臂。为求对称,他又来卷我右手衣袖,搞得我活像在自己家准备油漆或者修水管。我很尴尬,唐家祥却从容地说:「伤口比较重要。服装礼貌等伤口好了再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