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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1/3页)
1945年,重庆谈判前,冯雪峰第一个了解到国民党准备利用重庆谈判之机长期软禁毛泽东的情报,他心急如焚,马上报告了周恩来,使党中央和南方局得以及早制订迫使美蒋方面保证毛泽东安全的措施,蒋介石的阴谋终未能得逞。重庆谈判期间,毛泽东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专门抽时间读了冯雪峰的杂文新作集《乡风与市风》和诗集《真实之歌》,他们见面时,毛泽东称赞说:“好几年来还没有看到过像这样好的作品。”冯雪峰听到毛泽东这样夸奖自己的作品,心里感到莫大的安慰。
四
1954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班研究生李希凡和北京师大工农速成中学教师蓝翎,因对俞平伯和胡适研究的《红楼梦》有不同看法,写了《关于(红楼梦》研究及其他》一文,试着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红楼梦》的思想艺术成就。李希凡先给中国作家协会办的《文艺报》写信,介绍他和蓝翎的文章,询问贵刊可否刊登。没有回音,他们便寄给了母校山东大学校刊《文史哲》。结果,在1954年第9期上登出了。江青把这篇文章送给毛泽东,毛泽东读后,让江青转告《人民日报》转载。她当即在《人民日报》社召集胡乔木、邓拓、林默涵、林淡秋等人开会,建议转载李、蓝的文章。会上胡乔木等人提出党报不是自由辩论的场所。大家一致意见交《文艺报》转载。由林默涵通知当时任《文艺报》主编的冯雪峰,快些转载。冯起草按语送中宣部审阅后,9月份出版的《文艺报》上即转载了李、蓝的文章。冯雪峰在《编者按》中说:“这篇文章原来发表在山东大学出版的《文史哲》月刊今年第九期上面。它的作者是两个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论点提出了批评,我们觉得这是值得引起大家注意的。因此,征得作者的同意,把它转载在这里,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在转载时,曾由作者改动了一些错字和由编者改动了一二字句,但完全保存作者原来的意见。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但他们这样地去认识《红楼梦》,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研究,才能使我们的了解更深刻和周密,认识也更全面;而且不仅关于《红楼梦》,同时也关于我国一切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
毛泽东在这篇按语中作了五处批注。在作者署名旁批:青年团员一个23岁,一个26岁。在“它的作者是两个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一句旁批:不过是小人物。在“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怕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一句的“试着”两字旁划了两道竖线,并批:不过是不成熟的试作。在“作者的意见显然还有不够周密和不够全面的地方”一句旁批,对两个青年的缺点则决不饶过。很成熟的文章,妄加驳斥。按语中“希望引起大家讨论,使我们对《红楼梦》这部伟大杰作有更深刻和更正确的了解”,“只有大家来继续深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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