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穷山逐鹿 (第2/3页)
到明朝,只有他喵的“短短”两千年,然后,你猜?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春暖花开之际,他才终于搞清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不过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痕迹……
半碗热汤下肚,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精神一振。于是,他立刻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惊诧不已,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十三是虚岁)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念头——跟隔壁老王学打猎!
老王倒真不藏私,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老王孤单一人,无妻无子,本来就挺喜欢隔壁这个小孩子,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于是,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
结果:树枝断了,兔子跑了,两人空着手回了家。
老王安慰他:“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里转个七八天,才能扎中一只兔子、刺猬什么的。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谁会出门去打猎啊?”
阿飞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个人出门,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转悠。好不容易,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
到了第三天,他终于用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射瘸了一只倒霉的兔子,然后追出去两里地,终于把累得半死的兔子按倒在身下。
当天晚上,瞒着隔壁老王,一家三口喜大普奔地喝了一顿热腾腾的肉汤,啃光了半只不再有牙印儿的兔子——剩下半只,老爹说要慢慢炖着,一直吃到年根儿下。
第四天,他费劲巴拉地把兔子皮裁成细条,代替了弓上的草绳。
第七天,如同抽中足彩大奖似的,他竟然猎到了一只肥硕的鹌鹑,于是,磨尖的细树枝后面多出了箭羽……
第八天,隔壁老王转过来成了阿飞的徒弟。
漫长的冬季终于即将过去,等到开春以后,阿飞就再也没有富裕时间出门儿打猎了,他得帮着爹妈下田种地,还得到处去挖野菜,摘野果。不过这个冬天收获还是不小的,他和隔壁老王一起,总共猎到七只兔子、两只刺猬、六只鹌鹑,与此同时,他在生存搏命中锻炼出来的箭术也越来越高。
如果能有一副真正的弓箭,自己说不定能够射落飞鸟哪——望着天际南来的鸿雁,阿飞狂咽着口水这般想道。
然而还没等射落飞鸟,他先就破天荒地撞上了一只不开眼的小鹿,也不知道鹿爸鹿妈是怎么教的,这小鹿极其迟钝,不知世道险恶,竟然不怎么怕人,阿飞都已经走到十步开外了,它还贪恋着积雪下的草根,不肯掉头奔蹿。于是阿飞一箭射去,小鹿应声而逃……
已经七天没能猎到任何食物的阿飞急红了眼,疯了似的把剩下的一把箭连珠般射了出去,终于苍天开眼,被其中一箭射中了小鹿的屁股,于是一人一鹿又追逐了七八里地,终于残忍而饥饿的猎人得以胜出。
“你真厉害!”把小鹿扛回来以后,阿飞得到了隔壁老王的挑指称赞。接着老王建议他把鹿皮剥下来,带到县城里去卖,说不定可以换点儿急需的盐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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