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官场狡诡 (第2/3页)
王是说借种生子来着,是也不是?这么一问,屠县丞更慌了,说:“这是老王错记了,为无效的证词,故此卷中并无收录。”
是勋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你确定是老王错记了?你确定是租婢生子,而不是借种生子?”屠县丞支支吾吾地说:“应、应该是……此案郡中既已批复,应无可疑,上官也不好翻过去重审吧……”
是勋冷笑道:“县中大姓李易中却与某说,实应是借种生子,当日签约的中人便是他本人——府君任我以腹心,我若执意重审,想来府君不会阻拦。你以为如何?”
“刷”的一下,屠县丞脑门上的冷汗就下来了,眼神不自禁地就往耿县令那边瞟。可是耿县令坐在旁边,抬着头似乎在出神,就压根儿不肯瞧他一眼。是勋正打算让耿县令派人去叫李全来作证呢,突然吴质手捧着一块牍片匆匆而入,低声禀报道:“找到了,只是……”
是勋劈手夺过牍片来。吴质刚才那“只是”二字,让他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于是本能地先不瞧牍片上的字,却斜斜地瞟了屠县丞一眼。只见屠县丞脸色煞白——这就多三分象雪人了——目光直直地盯着耿县令;再顺着他的目光望向耿县令,却见耿县令也恰在此时把眼神扫了过来,然后微微点头。
我靠,看起来这案子里不但有县丞、县尉,还有这位县令的事儿哪,一县三个正式编制,感情谁都跑不了。是勋这才觉得自己莽撞了,这县中上下要是全都勾结起来跟自己作对,那麻烦可就大了呀,这案子再想翻过来就难上加难啊。他倒吸一口凉气,这才去看手中的牍片,只见契约上写得明明白白:宁彤将婢女某“租”给隔壁老王,期限两年,而且中人也不是李全,而是一个自己完全不认得的名字——梁允。
当下他一指牍片:“这‘梁允’又是何人?”屠县丞还没有回答,耿县令先抢着说:“本为县中大姓,去岁黄巾作乱,他避之不及,已遇难了。”
遇难了?好啊,好啊,这就死无对证了是吧?是勋侧过牍片来,朝向窗口投射进来的阳光,又再仔细瞧了一遍,果然发现这份契约上有多处刮过的痕迹——他喵的自己还觉得竹简、木牍方便修改,是桩好事儿呢,赶情也方便伪造文件哪!
他想着想着,就不自禁地问出了口:“似有删削,何也?”耿县令胸有成竹地回答道:“乡下人家,往往一牍而多用,为省物料也,不足为奇。”
是勋心说去你的乡下人家,你才乡下人家,你们全家都乡下人家!宁彤家里那么有钱,这么重要的契约,他会使用旧牍来写吗?蒙谁啊你!等等,这要真只是租婢,那就并不重要,用旧牍来写也在情理之中……只是租个婢女,需要多写一份儿交到县衙备案吗?你当我傻的呀?!
可是他也只能腹诽,却骂不出口——终究自己没有真凭实据啊。这就好比一口痰硬生生憋在嗓子眼儿里,咳也咳不出来,咽又咽不下去,卡得他全身都不舒服,就恨不能当场一脚踹翻了几案,然后拔出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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