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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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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 (第1/3页)

当然,专制与帝制并不能打等号。不是皇帝也可以独裁(如萨达姆),有皇帝也未必专制(如君主立宪),但没有皇帝的帝国总归不像帝国,有一个皇帝的称号总归更加便于集权(这其实是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题公然称帝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不但意味着决策权和审批权,还意味着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和最高裁判权,简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权力于一身,岂非集权?

    那么,皇帝有什么理由拥有这样一种绝对权力呢?没有。不但无理,而且有害。事实上,皇帝这种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绝对权力,正是导致许多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这一点我们以后还要再说。何况历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门。有汉献帝那样的傀儡皇帝,有晋惠帝那样的白痴皇帝,有明万历那样的罢工皇帝,还有许许多多几岁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尽管这些皇帝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却没有一个人说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人们需要皇帝。有这么一个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让人觉得公平和公正还有希望(比如还可以"告御状") ,让人觉得阳光和雨露总有一天会从天而降,刀兵盗匪之类的无妄之灾则可以幸免。总之,有一个皇帝,我们就可以"做定了奴隶",并享受太平。至于那些掌握了实权的阴谋家野心家",则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乱,人们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会如久旱之望云霓;而一旦所谓的"真命天子"君临高天下,人们则不知欢欣雀跃为何如。

    秦始皇的称帝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而且,他还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设守(行政长官)、尉(军事长官)、监(监察专员)各一人,县则有县令或县长(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国的阳光和雨露撒满人间。中枢机关则设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总揽百官,相当于帝国的郡守;太尉掌握军事,相当于帝国的郡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相当于帝国的郡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列的"官员代理制度",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事实上,帝国的各种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创的。秦,确实是帝国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权人。

    这些新政和商鞅的新法一样,也是不准议论的。据《 史记· 李斯列传》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三十四年), 一个名叫淳于越的齐国人,在一次国宴上"以古非今", 重提封建,说殷、周两代之所以都能够延续千年之久,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陛下有海内),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子弟为匹夫),恐怕甚为不妥。为什么呢?因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秦始皇要李斯发表意见。这时的李斯,职务已是丞相。担任丞相的李斯并没有就事论事。他的想法,是要借此机会根除一切议论国是的可能。于是李斯上书说,现在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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