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3/3页)
在非民主的前提下实行官员代理制,这样一个集团是迟早都要出现的。更可怕的是,这个集团具有自我复制和自我修复的功能,因此它并不害怕个体的消灭和剔除。也就是说,对个别贪官污吏的处罚(包括罢官和杀头)并无损于整个集团,因为立即就会有同样的人来填补空白。它甚至不怕"肢体"的切除(比如撤销某个机构,或将某个班子一锅端)。因为你切除一个,它马上就会再复制一个,而任何新设机构用不了多久就一定是旧机构的拷贝或克隆。看来,对于帝国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不是"离愁",而是官僚集团。
第四章 官员代理 六 帝国的掘墓人
官僚集团其实也有自己的苦衷。
我们知道,官僚集团是一个非生产性的社会阶层。他们并不能给帝国提供财富,只会消耗财富。这可能也是帝国要对其实行低薪制的原因之一(其他原因则已如前述)。另一方面,作为财富的消耗者,他们又不是这些财富的所有权人,这又正是老百姓"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原因之一。在一般民众看来,皇帝"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无论如何奢靡排场,都理所当然。官员们搜刮的却是民脂民膏,而且是直接从自己身上搜刮去的,因此特别可恨。也因此,一旦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民众就会将自己的仇恨集中在官员身上。
皇帝对官员则有一种复杂的心理。一方面,他离不开官员。另一方面,他又近乎本能地认为帝国的事情会坏在这帮家伙手里。几乎没有一个皇帝会真正信任他的官员,也几乎没有一个皇帝真正相信,官员们在代理皇权时竟然不会以权谋私。因此,运用各种手段对官员们进行监督是必要的,揪出一两个贪官污吏来杀一儆百是必要的,用反复无常的方式来使官员们感到天威难测就更是必要的。而且,由于皇帝被预先设定为天道的代理人和天下第一圣人,因此,所有的成功都是因为皇上圣明,所有的错误都是因为官员无能。辛辛苦苦替皇帝打工卖力的官员,很容易地就会成为帝国的替罪羊。
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地位,再加上官场上风险大,危机多,稍有不慎,就会获谴于天,官僚集团不得不为维护自身的利益结成攻守同盟,比如官官相护,比如欺上瞒下,比如集体心照不宣地拖延抵制,消极怠工,并在自身利益和传统道德、现行法规相冲突时,创造出不成文的另一套规则(比如官场陋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帝国在与其周旋时则往往进退失据。它既要集权又要授权,既要授权又要控权,这本身就是矛盾。为此,帝国不得不大量增设官职和机构。比如明代州府之上的衙门,竟有三级之多。最低一级是诸道,如督粮道、提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分守道、分巡道、兵备道。诸道之上是三司,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清代则减去都指挥使司)。三司之上,则又有总督、巡抚、巡按(清代减去巡按)。总督、巡抚、巡按原本是出于某些特殊目的临时指派的派出官员,类似于特派员或专案组。然而逐渐竟成定例,变为常设,成了执掌一方的封疆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