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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8章 (第1/3页)
贾山给汉文帝的上疏,也是明确指控秦政,号为“至言”。其代表性言论是:“秦……赋敛重数,百姓任罢,赭衣半道,群盗满山,使天下人戴目而视,侧耳而听!”其文咒骂秦始皇尤烈,“秦王贪狠暴虐,残贼天下,穷困万民,以适其欲也……秦皇帝身在之时,天下已坏矣,而弗自知也!”因贾山之说大而无当,几近于秦末复辟势力之怨毒咒骂,故其影响力在后世较弱,不如贾谊与其后董仲舒的论说。
董仲舒的指控秦政,属于全盘否定式的代表,其经济指控、法治指控、教化指控最为后世“暴秦”论者看重。董仲舒一生文章极多,仅上书便有一百二十三篇其论秦之说主要有两则,一则见于本传记载的上书,一则见于《汉书·食货志》转引的“董仲舒说上曰”(上书或问对记载)。两论皆具后世“暴秦”说的典型性,被后世史家反复引证为吏料依据,故此摘录于下:
《汉书·食货志》转引其经济指控云: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董仲舒传》载其法治指控秦云: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又好用悟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重,死者相望,而奸不息。
《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其教化指控云: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专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嚣顽,抵冒殊扦,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木之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董仲舒经济指控与法治指控的经不起推敲,我将在后面一并澄清。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董仲舒在教化指控中,将西汉“习俗恶薄”的原因,没有归结为六国贵族集团大复辟带来的社会大破坏,而全数归结为秦政,这是显然的历史偏见。这种偏见并非误解,而是蓄意为之。董仲舒的目标很明确:促使汉制“更化”,变为以“三代王制”为本体,而由儒家执意识形态之牛耳的实际制度。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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