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淘金客和猎杀者 (第2/3页)
,我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一面杀人,一面等待中侠处理完“东海”的事情,赶来与我会合。
我们这些人里,汪先生和喵小姐杀的人最多。
对他们这对似宠物猫狗多余似人的“怪物”来说,杀人,不但是一个赚钱的手段,更是一个生活的爱好跟人生的乐趣。
他们每次都用不同的极残忍手段,进行血腥的杀戮。
这一个月来,有无数的野狼,终日跟在他们夫妻身后,等待分食包餐他们杀人后留下的江湖客尸体。
汪先生和喵小姐,对人类很凶残,一向不手软,但对山谷里的猛兽小禽,都很友善,从来不肯伤害;甚至就因为“慕容”家的那位宝少爷射杀了一只大雁烤来吃,夫妻两个和他翻脸动怒,更动上了手,虽然我及时出面喝止,慕容宝粉嫩的脸蛋上,还是留下了喵小姐的五道爪印、光滑的手背上,多了汪先生两个齿痕。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中侠给我讲的一个传说:汪先生和喵小姐,本是童贯大公公利用犬猫与女奴合体所生、被他豢养训练来铲除政敌的杀手“怪物”!
这不由得使我,对这对夫妻怪物,多了几分戒心和恐惧。
除了汪先生和喵小姐,还有一种东西,让我感到戒备以及惧怕,那就是山谷里一些不知名的怪虫。
这些怪虫时常攻击我们,我手下有还几个宫女和“药人”,都被这些神出鬼没的虫子给吃掉了,活活的吞到肚子里。
连慕容黑山也吃过它们的亏,在一次午间休息的时候,他颈上依靠的树上一条怪虫给噬了一口,幸好离他不远的堂兄弟大悲和尚,及时发出一记“大悲指”,吓退怪虫,否则慕容黑山已成怪虫果腹午餐。
除了天上飞的飞虫,还有地上爬的土虫,它们的形状大的像乳虎一般,小的如山犬相若,它们常潜伏在坑内、洞里、土中、草下,我们经过时,忽然之间,它们就会钻出来、窜出来突袭吃人。
一个月下来,我们牺牲了很多人,除了少数是在狙杀江湖夺宝客时失手丢命之外,大多数是葬身在这野谷里那些不知名怪虫的口腹。
我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慕容三叔侄跟汪喵两夫妇,而我们杀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一点不感觉内疚,真的。
我们杀的人,绝大部分都是贪婪之徒。他们进来“万花谷”的目的,本来就是夺宝,如果有谁跟他们争抢,他们也一样会不惜把人杀光了扬长而去;我们如果不杀他们,他们也一样会杀我们,弱肉强食,物竞天择,不就是这样。
最开始,我们只是杀了少数几个人,没想到,又来了更多的人。有的家伙,认为人死的愈多、宝藏里的黄金才愈贵重,有的该死鬼,却是为死了的亲友报仇的。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只有杀光他们再说。
坦白的讲,我们六个人中,慕容黑山、大悲和尚、慕容宝、汪先生、喵小姐、还有我,我和慕容宝算是下杀人最少,他是因为胆怯,我是因为不忍心。
不过,杀一个也是杀,杀一百个也是杀,我是个坏女人,我从来也不否认。人在江湖,谁也脱不了身,我要是不杀人,只怕,我身边的五个人,就会第一个把我杀掉。
我不想为人所杀,就得要杀人。
我们日伏昼出,将那些梦想富贵无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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