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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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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章 (第3/3页)

荏苒,眨眼带走许多年,房租从四位数涨到六位数,丽江的民谣火塘日渐凋零,从当年的上百家到当下这唯一的一家。

    小屋是最后一家民谣火塘,不用麦克风不用音响,只唱原创民谣。

    有人说:小屋是丽江的一面旗,不能倒。

    当然不能倒。于我而言,它哪里仅是间小火塘,它是一个修行的道场,是我族人的国度,哪怕有一天我穷困潦倒捉襟见肘了,捐精卖血我也要保住这间小木头房子。

    按理说,佛弟子不该执念于斯,可我有九个理由守住它、护持住它。

    给你讲一个最遥远的理由。

    就从歌里的那个穿绣花裙的女人说起吧。

    那个女人叫兜兜,眉目如画,是我见过的最白的女子。

    兜兜脸色白得透明,白得担待不起一丁点儿阴霾。手伸出来,根根是白玉一般的色泽。不知道她是长发还是短发,不论室内室外,她始终戴着帽子,从未见她摘下来过。

    她说话细声慢语,笑笑的,一种自自然然的礼貌。

    我那时酷爱呼麦,热衷唱蒙古语歌曲,她问我:这是什么歌?

    我说:蒙古语版《乌兰巴托的夜》。

    她轻轻地挑一下眉毛,眯起眼睛说:真好听……有汉语版么?

    那时候兜兜歪坐在炭火旁,头倚在男人的肩头,火光给两个人镀上一道忽明忽暗的金边,她在他的手心里轻轻打着拍子。跟随着吉他的旋律,两个人都微微闭着眼睛。

    ……

    来自旷野的风啊,慢些走

    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

    飘向远方的云啊,慢些走

    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

    ……

    男人眼中泪光盈盈一闪,稍后又慢慢隐退。

    兜兜喊他大树,听起来很像在喊大叔,他40多岁的光景,新加坡人。

    我和路平都对大树有种莫名的好感。

    这是个听歌会动情的男人,有一张温暖的面孔和一双厚实的手。他好像一刻都离不开她的模样,要不然揽着她,要不然让她倚靠在自己身上,要不然把她的手搁在自己的手心里……好像她是只黄雀儿,须臾就会蹿上青云飞离他身边。古人描述男女之情时,并不用“爱”字,而是用“怜惜”一词。

    大树没有中年男人的矜持和城府,他对她的感情,分明是一种不做任何避讳的怜惜。不论什么年纪的女人,被百般呵护宠溺时,难免言谈举止间带出点儿骄纵或刁蛮,兜兜却丁点儿都没有,她喜欢倚靠在他身上,好像他真的是棵大树,承担得住她所有的往昔和未来。

    (二)

    他们都爱小屋,经常一坐就是一个晚上。

    那时,来小屋的人一半是客人一半是歌手,经常是歌手比客人还多。

    流浪歌手们背着吉他,踩着月色而来。有人随身带一点儿花生,有人怀里揣着半瓶鹤庆大麦,诗意和酒意都在六根弦上,琴弦一响,流水一样的民谣隔着门缝往外淌。

    时而潺潺,时而叮咚,时而浩浩汤汤,时而跌宕。

    靳松的歌最苦×,小植的最沧桑,大军的歌最温暖,我的最装×,菜刀的歌最奇怪,各种肾上腺素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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