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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大闹公堂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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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大闹公堂案 (第1/3页)

    两人正说谈笑间,虞洽卿的老管家乔叔快步进入包厢,.“怎么会这样?”虞洽卿一怔,随即又骂道:“洋鬼子也太嚣张了。”

    说罢虞洽卿起身,对徐天宝说道:“振华,你既然在美国留学,也懂英文,跟我一起来。”

    “好!”徐天宝不知就里,但是转念一想,却想起虞洽卿历史上的一件重要事件——大闹公堂案

    等他上了虞洽卿的马车,乔叔详细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果然就是此事。

    事情的起因是四川的官眷黎黄氏因丈夫病故,不得已回广东老家。途中,她携带细软银两并婢女们绕道上海,不知怎么被英租界的英国巡捕给撞上了。问题就出在那一群如花似玉的婢女身上,共有十五名,个个青春貌美的,颇惹人注目。英巡捕将其一并拿下投入捕房,指控黎黄氏为拐卖妇女的人贩子。

    立案以后,租界当局着会审公廨审理。会审公堂是租界工部局属下的一个机构,成立于同治七年,专事剥夺中国在租界的司法权。是清政府设在公共租界内的混合法庭,由于受外国驻沪领事干涉,涉案华人往往受不公正审理,因而被民众诟病,会审官也因此常遭撤职。因为此案牵涉到朝廷命妇,自是主权所在,所以上海道责成副会审官金绍成为主审,英副领事德为门为陪审官。经过审讯,事实有所澄清。

    金绍成说道:“黎黄氏乃朝廷命妇,蓄养婢女是大清条例所允许的。况其夫病亡,她携带婢女回原籍也是情理中事,不足为怪,更不足以论罪的。”

    作为陪审官德为门经过翻译的解释,也大概已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心里暗自斥责过那个多事的巡捕,但在表面上还很固执,一口咬定黎黄氏就是人贩子。因为事情既然从一开始就错了,不如干脆坚持错到底,岂能与华人论什么是非!

    “她们并不是姐妹或者母女,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人贩子~!”德为门大声嚷道

    金绍成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官员一样,惧洋怕外。见德为门口气坚决,不得已让步说:“既然这样,不妨先把黎黄氏转收于女押所,再行发落。”黎黄氏现羁押于英捕房,凶多吉少。因此金绍成见争取无罪释放不成,便退而要求暂转押于中国的女押所,意思是只要先把人要回来,别的自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他的用心太浅显,如何能骗得过德为门去?倒是金绍成的这一让步,反使他更加放纵起来,哪还把大清的法律和朝廷命官放在眼里?德为门大声喝斥金绍成,“你们中国的治安官对于贩卖人口这样的罪行,判处如此轻描淡写?你们的法律真是废纸一张~~既然不能证明她无罪,那怎么能转交给你们?你们都是中国人,会相互包庇。按照大英帝国的法律,贩卖人口是要被吊死的~”

    德为门当众污辱咆哮,金绍成正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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