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3/3页)
清薇此女在大明朝也算得上首屈一指,很多思想不与当时同,隐约有后世女性思想解放的一些理念,但由于传统儒家文化熏陶,又有很多局限于当时眼光,如此一来,说实话用后世眼光来看未免有点儿不伦不类。这就好有一比,梳着两条油光水滑大辫子的村姑看起来有一股子质朴之美,大都市涂唇擦粉的女性有时尚之美,小城镇的姑娘偏要学大都市女性涂唇擦粉,偏偏因为物质所限,不能拥有兰黛的眼睫毛膏,没有雅诗兰蔻的护肤霜,没有迪奥的唇膏,没有香奈儿的五号香水,没有SK-II的面膜……这么一来,两头不伦不类,在大都市男性眼中未免有落伍之嫌,在农村男性眼中怕也有不正经的嫌疑。
而乖官的眼光无疑就是超脱时代五百年的,因此看颜清薇就有些怪异,他看小倩颇有质朴之美,看颜清薇,总觉得有点别扭,虽然明知道或许人家也不是故意这样,或许是因为被浙江无数文人士子们捧出来的脾气,可他的确隐约觉得颜清薇带给自己的别别扭扭的奇怪感觉。
抿着唇想了半天,他突然想一拍桌子,知道了,这位姐姐有点儿装十三,你要么学小甜甜那样洒脱,别人威胁说放她的果照到网络上,她二话不说先自己把自己果照放出去,要么你干脆就是大明朝典型的闺秀。
可颜小姐身上带着点儿现代女性的味道,但又不完全,给乖官的感觉就像是刚进城的乡下小保姆,见了花花世界,也学着打扮起来,所谓[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这感觉就怪透了。
看他突然那么一挥手像是拍大腿一样,颜清薇眼光怪异看着他,察觉到这位姐姐的眼光,乖官就笑了起来,“突然就想起来一个典故,一会儿吃完了赶紧写下来……大头,快快盛饭来。”
他这具皮囊指派大头已经成为习惯,倒不是真的就把大头当奴才使唤,不过是习惯,就好像被父母宠坏的孩子往餐桌旁一坐从小到大也没知道伸个手帮父母端个菜。不过,这个度在大明朝刚刚好,恰是潇洒不羁名士风范,如果他整天跟大头勾肩搭背连盛饭也要帮大头装一碗,那才是真的糟糕,不是不羁而是狂涎了,正所谓,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
乖官吃饭绝不是食不言的代表,而是食必言的表率,一边吃一边碎碎叨叨说话,颜清薇本来准备保持大家闺秀风范的,结果,没把持住,被乖官拖下水了。
两人对文学创作进行了友好会晤,双方轻松交谈,船舱内始终洋溢着轻松和谐的气氛。颜清薇对郑国蕃的诗词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郑国蕃秉持大国外交,投桃报李,夸奖颜清薇也是诗词界一朵奇葩……
好罢!这似乎有些搞怪,实际上,乖官对颜小姐的诗词实在是不屑一顾,心说感情浙江文人士子追捧的名门闺秀原来就这样啊!
说起来,颜清薇水平也不至于差到叫人瞧不起,但相对于浙江第一名媛闺秀的名头,诗词实在一般般,尤其乖官这种深蕴后世文学青年路数的人,就觉得颜小姐写的叫一个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就好比一个人靠墙抽烟,七个字,结果颜小姐写出七百个字的文青版本,两百个字描写墙,两百个字描写烟,再两百个字描写心情,最后一百字总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