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第3/3页)
全国性的大面积土地兼并。
这一条鞭法,是把所有的徭役、里甲正役、杂泛差役、丁银、田赋等等等等全部摊派征收,按照每一个人口、每一亩田来征收,实际上就是比较简单的摊丁入亩,譬如一个县有人口十万,土地十万亩,那么这个县的役银子就按照比例摊派在人口和土地上。
一个县有富人多少?穷人多少?
大明朝大约百分之五的人口掌握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财富,这个摊派,公正么?加上大明虽然巨量吸纳来自海外的白银,但世面上依然是缺乏流通白银的,而一条鞭法只收白银,老百姓到缴纳赋税的时候,不得不把铜钱在商人手上折换成白银,像是宁波颜家的钱庄,以前做的就是这个买卖,专门给百姓折换银钱,赚其中的血汗钱。
这个被商人和胥吏双重剥削的一条鞭法,被后来的大儒黄宗羲称之为[残民一条鞭]。
所谓开源节流,这种节流手段,当时看着有些效果,可实际上给国家带来了更严重的隐患,万历后来废除一条鞭,便是这个道理,这位皇帝最终的手段就是大肆派出太监收矿税。
万历年间的矿税,仔细一研究,其实就是变相的商税,皇帝也晓得,老百姓没钱,故此说,[安忍加派小民],要问富商大贾们收银子,当时的公安派领袖袁中道曾经为皇帝说过公道话,说:万历中,两宫三殿皆灾,九边供亿不给,外帑空虚。天子忧匮乏,言利者以矿税启之,乃以侍充矿税使,分道四出。
而时人笔记中说[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致数十万不称富],《歙县志》更是说[邑之盐荚祭酒而甲天下者,初则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连而起,皆由数十万,以达百万者。],歙县是徽州下属的一个县,徽商聚集地,徽州六县之一的地方县志,都堂而皇之这么写,可想而知当时商人是多么富有。
故此明末大儒顾炎武作《天下郡国利病书》,说:农事之获利倍而劳最,愚懦之民为之。工之获利二而劳多,雕巧之民为之。商贾之获利三而劳轻,心计之民为之。
万历派出那么多太监出去收矿税,这税率是多少呢?实际上,也不过就是值百抽十,就这个十两银子收一两银子的税,结果却是史书上一句[自明之晚季,以矿税为厚歛之端,宦竖四出,徵求无艺,有司因之苛派百姓,海内骚然。]
其实,这无非就是损害了官商一体的既得利益者集团,其中,就以东林党为最,像是所谓东林八君子之一的高攀龙,在历史上就上蹿下跳,在《上罢商税揭》就危言耸听说:加派之害以税计,商税之害以日计。商税非困商也,困民也。
这就是所谓众正盈朝的东林党的嘴脸,就和前文写过的要问苏州富商征银子修城墙一般,富商不肯出钱,还非要掰出一个理由来,[此兴无故之役,以竭其膏髓,大户既穷,小民立槁,固不可为矣!]有钱的大户掏了银子了,穷人贫民便会顿时枯萎,所以,这城墙不能修。
这些所谓的君子们,一个个义愤填膺,言之凿凿,似乎说的就是天地至理,后世史学家们也把他们的话当真,最终导致众口一词[明实亡于万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