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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鸟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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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鸟鸟 (第1/3页)

    一九九六年,王除三十五岁,踌躇满志,刚刚在北京拥有了属于他的第十家侦探公司,当他离开北京,一路向南,前往那传说中的黄金土地的时候,有人问他:“门主,你包里装的都是什么?可是换洗的衣服还有吃的?”

    王除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候的答案,那是他踏上火车车身的一瞬间,他转过身来,骄傲的说:“这是我上千门的野心!”

    是的,一路向南,称霸南方,在那里,有数不清的地方等着他这个上千门的话事人去占领,有数不清的财富需要他去夺取,只可惜,梦想有时候只能是梦想,何况,这个梦想并不只是属于他一个人。

    沿海那些崛起的城市之中,有成千上万像他一样怀揣野心的人,与他不同的是,看多了电影的他们,更喜欢直来直去,用拳头和砍刀,而不是智慧说话,那不是一个外来户可以抗拒的力量,盟友嘛,更是个笑话,王除惊讶的发现,那些昨晚还跟自己称兄道弟,号称威震广州的老大们,只要几天功夫,就会变成荒郊野外的一具尸体,那是个混乱的时代,无数人站起来,然后倒下去,无数人风光一时,然后被人砍翻在地,取而代之,这让王除得到一个结论,现在似乎不是时候,千门不以武力见长,比所有的江湖门派们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他可不想今天刚刚骗完一条肥羊,第二天就被肥羊带着杀手剁成肉馅。

    所以他来到了南京,这里和沿海想比,并不缺少机会,而且因为靠近北方的缘故,环境更加优越,在这里,至少没有那种背着砍刀到处走的小混混,可是,就在他来到南京的第二天,他却遇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是李依依。

    那一天的阳光不错,正如王除的心情一般,昨天晚上白下王胖子的一句话让他觉得自己总算来对了地方,都说温柔乡,英雄冢,看来此言不虚,王胖子安稳日子过的太久,已经忘了当年是怎么一刀一枪,流了多少血汗才有了现在的地位,居然只想着搂着自己的几个红粉知己过日子,对于王除想要在自己地盘上讨生活的事情,被枕头风一吹,竟然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这让王除很是得意,甚至已经在盘算着日后如何将这个热爱生活的胖子送到冥界过过日子了,有了这样的好心情,看着窗外渐渐明朗起来的天光,他产生了到处走走的想法。

    中山公园,在一九九六年的南京,是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北京,你可以不去长城,但不可以不去全聚德吃一只烤鸭,而在南京,中山公园却是每个外地游客的必去的地方,只有在那里,你才可以吃到正宗的鸭血粉丝,如意回卤干,状元豆,鸭头等等别处吃不到的小吃,那一天,在遇到那个小女孩之前,王除刚刚买了一袋鸭头,正吃的不亦乐乎。

    “叔叔,叔叔。”正在王除东张西望,想要再买点好吃的时候,一个稚嫩好听的童声从身后传了过来,他低头看去,一个可爱的瓷娃娃正拽着自己的衣角,白嫩嫩的小脸吹弹可破,两根小小的辫子在脑袋上晃来晃去,大大的眼睛里还含着泪水,似乎刚刚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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