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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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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3/3页)

,公社的幽灵如此难以摆脱?实在值得深思。

      到了近代,“三农”问题尖锐化,上述思路再一次以高水平的形式重现。

      令人尊敬的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针对“三农”问题的症结——地权不均,提出“平均地权”的主张。如果不为尊者讳,实事求是分析的话,其中颇有一些问题。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是以土地国有代替土地私有为前提的。极而言之,在孙中山思想中,平均地权和土地国有是合二而一的。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表的党义第四条中,就有“主张土地国有”的规定。胡汉民在《民报》第三号,发表党义六条说明,把土地国有与古代的井田制度相比拟。这种解释有没有违背孙中山的原意呢?没有。

      孙中山曾多次从不同角度阐述他的平均地权思想,对井田制度及王莽改制、王安石变法给予高度评价。他说:

      ——“平均地权者,即井田之遗意也,井田之法既板滞而不可复用,则唯有师其意而已”;

      ——“中国古时最好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井田制的道理和平均地权的用意是一样的”;

      ——“诸君或者不明白民生主义是什么东西。不知道中国几千年以前,便老早有过这项主义了。像周朝所实行的井田制度,汉朝王莽想行的井田方法,宋朝王安石所行的新法,都是民生主义的事实”。

      孙中山以明白无误的语言告诉人们,他的平均地权,他的民生主义,只不过是古已有之的井田制度的再版,因为两者“用意是一样的”。令人惊讶的是,他把民生主义与王莽“想行的井田方法”,王安石的“新法”,排在一个行列里。从中人们不难看出某种一脉相承的传统思想:对公社与井田的赞美与怀恋。公社与井田,以及恢复公社与井田的尝试,竟然成为“平均地权”的出发点,实在是耐人寻味的。

      老子、孔子与诸子百家

      老子与《道德经》、道家

      老子即老聃,姓李名耳,楚国人。他曾经担任周朝的史官——“守藏室之史”,负责管理藏书,因此见闻广博,熟悉典章制度。据说孔子还屈尊向他请教“周礼”,可见他是一个很有学问的人。由于对周朝丧失信心,对世事感到厌倦,便西行出关,到西部山中寻求清静解脱。

      他应关令尹之请,把他的思想写成《道德经》(即《老子》)。这篇文字简略含义晦涩的文章,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开篇第一句话就令人费解:“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凡是可以言说出来的道,不是亘古不变的道;凡是可以标注出来的名,不是亘古不变的名。他不但把“道”说得尽善尽美,而且把远古先民的原始生活理想化。他认为,用结绳记事而不是用文字,那种极乐无知的生活远比现在美好。他针对当时社会变革的“有为”,鼓吹“无为”,即无所作为。他认为任何社会进步都会招致祸乱,生产发展会增长人们的贪欲,而贪欲是争斗的根源;文化提高会增长人们的智慧,而智慧是争斗的工具。因此他主张回到没有文明的时代,回到浑浑噩噩的“小国寡民”世界,回到“老死不相往来”的“无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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