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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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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第2/3页)

中,继续实行无为而治。司马迁在《史记》中说:“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文帝时期依然如此。文帝本人“好刑名之言”,屠夫出身的陈平长期担任丞相,崇尚黄老之术,文帝的皇后窦氏也喜欢黄老之学,甚至强令其子(包括后来的景帝)研读黄老学派的著作。在文帝与窦氏熏陶下的景帝,继续采用黄老之学,宽松刑法,精简官吏,轻徭薄赋,提倡农桑。不过也稍有变化,兼采若干法家学说,他所信任的大臣晁错,就主张以法治国。景帝批准了御史大夫晁错的“削藩”主张——削弱同姓诸侯王权力。结果,早有谋反企图的吴王刘濞,联合其他六个诸侯王,起兵反叛,打出的旗号就是“请诛晁错,以清君侧”。

      以黄老思想为指导的无为而治,缔造了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出现了空前富庶的景象。“吴楚七国之乱”结束了无为而治,接下来是汉武帝大展宏图的时代。

      汉武帝:大汉帝国的威仪

      汉武帝刘彻是秦始皇以后又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他把秦始皇创建、汉高祖重建的帝国体制进一步强化、完善,使大汉帝国尽显其威仪,并且走向了顶峰。

      汉武帝为了提高皇帝的威权,双管齐下。一方面,有意削弱丞相的职权,扩大太尉的职权,把太尉改为大司马,又加上大将军的称号,大司马大将军分割了丞相的军权。另一方面,建立宫廷决策班子,任命一些高级侍从(侍中、给事中),可以直接与皇帝讨论国家大政方针;还起用高级宦官担任中书,掌管尚书之职——出纳章奏,掌握机要。于是形成宫内的决策班子,称为“中朝”或“内朝”,使得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机构——“外朝”,沦为执行一般政务的行政机构。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创建刺史制度。全国分为十三部,由皇帝向每一部派遣一名刺史,代表中央负责监察地方。这种监察权,包括视察政治状况,决定官员的任免升降,平反冤假错案,监察郡国一级长官与地方豪强。西汉有一百零八个郡国一级政区,由中央直接管理似乎鞭长莫及,刺史部的建立解决了这一难题。刺史部就是一个监察区,负责监察若干郡国。然而刺史的地位不高,俸禄仅六百石,而郡国守相俸禄二千石,以小制大,用小官来监察大官,可谓一举两得:既防止监察区成为变相的一级行政区,又收到中央管理之效。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军权,改变军队分散于全国各地而首都内外没有重兵的状况,设立中央常备兵。先是设立期门军、羽林军,选拔陇西、天水等六郡所谓“良家子”,训练成为精锐部队;以后又训练阵亡将士子弟,称为“羽林孤儿”,很有战斗力。中央常备军的建立,对于帝国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历代王朝“内重外轻”(重中央轻地方)兵制的开创。

      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任命理财家桑弘羊主管财政,进行改革。首先是“盐铁官营”,把生产与销售盐铁的权利收归国家垄断,打击操纵盐铁经营的地方豪强势力。其次是“平准均输”。平准法是由中央政府在首都长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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