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3/3页)
“马尼拉大帆船”的货源来自福建沿海的自由贸易港——月港(以后升格为海澄县),由于它的繁荣,一直有“小苏杭”的美誉。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马尼拉,专门从事贸易中介业以及其他工商业。因此史家评论说,马尼拉不过是中国与美洲之间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转站,“马尼拉大帆船”严格说来是运输中国货的大帆船。美国历史学家苏尔兹(William Lytle Schurz)在《马尼拉大帆船》(The Manila Galleon)中指出:“中国往往是大帆船贸易货物的主要来源,就新西班牙(墨西哥及其附近广大地区)的人民来说,大帆船就是中国船,马尼拉就是中国与墨西哥之间的转运站,作为大帆船贸易的最重要商品的中国丝货,都以它为集散地而横渡太平洋。在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当无拘无束地谈论菲律宾的时候,有如谈及中华帝国的一个省那样。”
稍后来到远东的荷兰人,为了和葡萄牙、西班牙展开商业竞争,1602年建立了统一的“联合东印度公司”,这就是在远东显赫一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它把总部建在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而把目光盯住东南亚、日本和中国。16世纪末至17世纪中,东方的商业大权几乎为荷兰人所独占,他们以马来半岛、爪哇、香料群岛为基地,向中国和日本发展,台湾很快成为进口中国商品的固定贸易中转地。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新兴的欧洲强国,在与中国的贸易中,无一例外地都处于贸易逆差之中,而中国始终处于贸易顺差之中。由于这种贸易以中国的丝绸为主角,因此被西方学者概括为“丝——银”对流。以葡萄牙而言,它从澳门运往果阿、里斯本的中国商品有生丝、丝织品、黄金、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而它从里斯本、果阿运回澳门的商品有白银、胡椒、苏木、檀香等,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白银。这些白银是墨西哥、秘鲁生产的,由葡萄牙、西班牙商人运往塞维利亚、里斯本,再运往果阿。以至于当时的马德里商人说,葡萄牙人从里斯本运往果阿的白银几乎全部经由澳门进入了中国。以西班牙而言,正如布罗代尔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所说:“美洲白银1572年开始一次新的引流,马尼拉大帆船横跨太平洋,把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同菲律宾首都连接起来,运来的白银被用于收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印度的高级棉布,以及宝石、珍珠等物。”
这种结构性贸易逆差,所反映的决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贸易问题,而是贸易各方生产水平、经济实力的体现。葡、西两国及其殖民地无法用香料等初级产品与中国工艺精良的高级商品在贸易上达成平衡,必须支付巨额白银货币。关于这一点,弗兰克《白银资本》说得最为深刻:“外国人,包括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人支付白银,这也确实表现为商业上的‘纳贡’”;“‘中国贸易’造成的经济和金融后果是,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与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与任何国家进行贸易都是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