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当我男朋友 (第2/3页)
,所以萧云能够清楚的感受到李思思身上传来的肉感。
“你要干嘛?”李思思身体绷紧,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接触过她。
萧云嘿嘿一笑,道:“你都是我女朋友了,难道说不履行一下女朋友的职责!”
李思思躲开萧云伸过来的手臂,无奈的道:“但不是现在,如果我不高兴了,那么你可就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
萧云干笑了一声,像李思思这种活成精的女人着实不容易搞定啊。
罗天佑脸色阴沉的看着赵壮,拿起桌上的酒杯就砸到了赵壮的脸上,赵壮没敢闪躲,殷红的红酒就像是血液一般的流淌了下来。
“混蛋,萧云都快住李思思家了,你竟然每次的计划都失败,你说你还能做什么?”罗天佑无比的愤怒,这关乎道一个男人的尊严,他才是李思思的未婚夫啊。
“少爷,要不我派人做了他?”赵壮的眼神中闪过阴狠的杀气。
罗天佑冷哼了一声:“蠢货,后天就是思思的生日了,我叫你做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吗?”
“放心吧罗少,这次您一定能虏获李思思的芳心!”赵壮惶恐的赶忙回答,生怕再有一个酒杯砸在自己的脸上。
李思思上下打量了萧云一遍,虽然萧云的穿的还算是干净,但是衣服却有些没有品味,今天晚上便是李思思的生日宴会了,所以萧云怎么也得穿的人魔狗样吧。
“走吧,我带你去新天地买两身衣服,不然你穿成这样,别人会说我没有品味!”李思思无奈。
萧云看了看自己那地摊上买的牛仔还有白色衬衣,看着其实也挺不错的啊,可这在李思思的眼里竟然是老土,看来现在的女人要求都挺高的了,自己得迎头赶上行事。
看着眼前的衣服萧云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李思思在询问萧云看哪件好的时候,萧云的回是都好,都比他身上这身衣服要强。
李思思也是醉了,想要让萧云挑衣服是不可能了,所以只能靠李思思了。
“小姐,把那身蓝色西装拿下来!”李思思指着衣架上的一身草泥马是说道。
“好的,您稍等!”
李思思拿着衣服在萧云面前晃动了两下比了一下大小,然后点了点头道:“你去试试!”
这身草泥马拿在手里还真是有些沉重上面的价格还是有些吓人的,一身衣服价格竟然就要一万二。
反正有人掏钱萧云也不必担心,很是痛快的换好衣服走了出来。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当萧云出来的时候李思思的眼前明显一亮,穿上一身西装的萧云浑身竟然有种隐隐散发的气质,再加上衣服的衬托,整个人显的很是帅气。
“咋样,很不错吧?”萧云看到李思思的眼神心中就已经有了答案,真是多谢老妈给了自己一个好皮囊啊!
李思思点了点头,此时萧云身上散发的气质丝毫不比罗天佑差,但他却有罗天佑所没有的坚毅。如果萧云穿上这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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