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3/3页)
蒙妮卡留的字条——这是她一惯留言的方法。她去参加一个座谈会,五点半以前回来。准四点,他务必把鸡和马铃薯搁入烤箱。
他乐得有家务事可仿。他现在不愿多想自己方才的作为。对于利用一位垂死的老人,他虽不觉得太愧疚,却也不愿直钻牛角尖。
他把六只鸡腿切成十二大块,洗净、沥干。抹上橄榄油,撒上干葱屑,再加蒜、盐擦匀,摆平在铝箔烤盘里。
四个马铃薯一并洗净,涂上色拉油,用铝箔纸包好。蒙妮卡和他顶多吃两个。余下的可以搁进冰箱,等第二天切片来炸,香脆美味。
烤箱定好三百五十度,鸡和马铃薯准时放入。再从冰箱找出一棵香嫩的莴苣头,叶子一片片冲洗干净,裹上纸巾,放回冰箱。蒙妮卡和他最爱一叶一叶的沾着酸辣酱吃。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好厨子。他烟抽得凶,酒喝得凶,味觉必然迟钝。所以辛香料加得奇重。蒙妮卡最怕他做菜,她抱怨说连头皮都会冒汗。
大功告成之后,他解开围裙,拎一罐啤酒进书房。
摆好架势,喝口啤酒,戴上眼镜,开始研读郎赫伯的讲稿。他连看两次。这中间并不忘记进厨房,翻动鸡块,再撒上些干葱和蒜盐。另外又提了一罐啤酒回书房。
03
连续性的盲目凶杀:其来历与动机
——郎赫伯,纽约市警局刑事组小队长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刑事警探在测定嫌犯究竟有罪或无罪的时候,必须顾及的是方法、机会、和动机。凶犯可以选择凶器,选挥机会。动机却没有辨法加以选择;因为他本身就是动机的产物。通常也就是由动机来取舍他的犯罪行为。
就纽约最近发生的一连串连续性谋杀事件,我们分析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且看搮题写的“伤人零点四四”或所谓“山姆之于”。前者说明的是一把零点四四口径的枪,打死了六个人,伤了七个人。而后者竟是凶手自己起的一个“艺名”,用意是侮辱警界、新闻界以至所有的民众。
于是警探大动脑筋:这人自称“山姆之子”。那是神话里大力士“SAMSON”的引申,大力士的长发被削剪之后便失去了神力。我们知道被害人都蓄着长发。这是一个关键吗?一条线索吗?不,我不以为。太弱,大单薄。但是,不管这条线多么牵强,还是不能放弃任何一种的可能性,以图证实凶犯的单一动机或者多重动机。
那么,在诠释这类凶手的动机时,那些心理学专家、犯罪学专家、社会学专家都到哪儿去了呢?
我认为,理由很简单。凡是滥杀案件全都太特殊,找不出一定的模式。每一个个案都不同,每一次杀人都特异。……
诸位会说:“他们一样都是发疯。”……
不,令人困惑的一个公分母,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男人。在这个恐怖殿堂之中,女士们在哪里?被害人有之,凶手绝无。对,有一个马莎贝克。不错,但是,她是与一名情夫共同“合作”的,杀人是为了一个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