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救世主》第三部分(19) (第2/3页)
戚伯是广东人,54岁,以前在汉堡开粤菜馆,1986年离婚粤菜馆给前妻了,自己到法兰克福给人家当大厨,1994年自己又开了一个粤菜馆。他有一个女儿跟着他前妻,已经成家了。我跟戚伯也是最近这两年才接触得多些,是个老实人,很本分,不爱说话。妈今年52了,有个合适的伴儿互相照应着对两个人都好,你在外面也放点心,你说呢?”
芮小丹说:“妈,这是个人感情的事,得自己把握,我什么都不能说。只要您愿意我就赞成,只要是您接受的人我就接受,是您跟这个人过日子,最重要的是您的感受。”
芮母端过杯子让女儿喝了口茶,又拿起两份文件递给女儿说:“这事基本上定了,等条件成熟了就操办。你先把这两份文件看看,妈跟你有话说。”
芮小丹趴在床上看文件,一份是《戚伯与张慧敏共同出资购买房子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两人出于自愿结为夫妻和将来各自财产问题的考虑,决定双方各出资12万马克购买一套房子用于共同生活,将来无论谁先走一步,双方子女均不得对房屋产权提出要求。另一份文件是《戚伯与张慧敏共同生活后关于各自财产问题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是双方结为夫妻后除协议规定的共同财产外,双方保持各自财产的独立所有权和独立处置权,各自的财产由各自的子女完全独立继承。
芮母说:“妈跟你交个底,古城那套房子是给你买的,一是你在那儿工作,二是想着你可能会在那儿结婚。紫竹园酒店的股份写给你一半当初是为了你的居留权,从分红上说没有实际意义,因为挣的钱都是留给你的,现在已经存了30多万马克。妈早就入了德国籍,社会保险什么都有,不需要什么钱了,最放不下的就是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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