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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第1/3页)
我这份手艺是跟母亲学的,多年未曾操作,一出手,竟就会恰到好处,我有做主妇的天赋。还熬了玉米面粥。粥也不是一般的粥,而是将新鲜的老玉米用礤子擦碎后熬成的,带着刚从地里收获下来的粮食汁液的鲜香和糯嫩,能让你直到喝撑了肚皮也喝不够。冉吃得满嘴流油,两只小手尽是黄绿色的汤汁,吃饱喝足之后,又对我说了他的一个新的体会:“我不喜欢大房子。”我拍拍他的小脸蛋,满心喜爱。
我喜欢冉。他给了我情感寄托,却没给我让人揪心牵挂的沉重;也安静了,静静地看书看电视玩玩具画画聊天,或许,这才是他本来的性格;也听话,只要你说得对。是一个懂得配合、愿意配合的孩子。我对他唯一的不满是,他的叫我妈妈。我觉着难为情,除了不习惯,更多的,是虚荣。尤其是在院儿里,在熟人面前。谁都会虚荣,只要可能,谁也不会愿意当众展览自己的缺陷,不管是哪方面的缺陷。像是有意跟我作对,冉偏偏爱在人多众广的场合叫我妈妈,人越多越叫,响亮地、一迭声地、有事没事地,叫;我们俩单独相处时,他倒不是这样。如此几次这番,我突然明白,他需要的就是面对众人的这种证明:他也有妈妈,他也有人爱。我们俩有着各自的需要,这一对需要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多少次了,我想对冉说,不要再这样叫了,这么大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多少次了,话都到了唇边,又生生地咽了回去,我当然知道这样做的结果,良知到底还是略胜了虚荣一筹。我硬起头皮带冉在院子里走出走进,对熟人们意欲打探的目光装看不见,不让他们发问,任他们在肚子里嘀咕。但到后来发现其实熟人还好对付,只要你脸皮足够的厚,谁也拿你没有办法,谁也不愿为满足自己一点不足道的好奇心去惹人讨厌,真正需认真对付的,是陌生人,他们不认识你因而不知深浅不知轻重。
那时我已显形了,挺着个大肚子每周去幼儿园接送冉。在路上,在等公共汽车时,在车上,冉总不忘上演他所热衷的老节目:响亮地、一迭声地对着我叫妈妈。每到这时,人们,尤其是妇女,总会先看看我的肚子,再看冉。我的肚子里,明摆着装着一个孩子;冉呢,四肢健全五官健全头脑也健全,明摆着是一个正常孩子;而且,不论是我还是冉,都不像政府管理相对放松的农村人。综其几点,再对照一家只准要一个孩子的生育政策,我们这种情况就不正常了。那阵子,差不多每回都会遇上一至两个——倒也不会更多——好事者这样问我:“你这不是有孩子了么?”指冉。“少数民族。”我说。“噢。”对方意外而恍然大悟。意外是因为我和冉都不像少数民族,北京人的眼睛,只能看出街上黄头发深眼窝的维吾尔族人是少数民族。于是接下去无一例外的问题就是:“哪族?”我答:“回族。”面不改色心不跳镇定沉着。
兰州方面捷报频传,彭湛发来的信全是电文式的,却比长篇大论更能让人感受到他前所未有的精神状态甚至都能看得到他的神采,信首称呼之后直接就是内容,一个字是一个字,字迹大而潦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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