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2/3页)
?”
回答是“当然”。徐彤彤刚来时住在她的一个上大学的女朋友那儿,但长时间打扰人家毕竟不合适。再说,他的宿舍离考试地点很近,初试二试她都通过了,后天三试,三试一完她就得回青海,她来考试是请病假偷跑来的,想趁明天有空来看我。
我不能拒绝。
我看到了谜底。
不是通常标准里的那种漂亮,那种光芒四射的美艳,而是耐看。很匀称的中等身材,深栗色的发丝细细的,丝绒一般。眼睛明亮,看人时目光专注;衣着很随意,不是另类,没有另类的怪异也没有另类的邋遢,随意而已:深棕长裤,格衬衫,外面套一件原白色夹克式短风衣,与她脸上的神情十分匹配,那是一种对自己的外貌全不在意的、全然不觉的神情,一种年轻女孩儿少有的神情。她来时半长的头发用皮筋扎在脑后,同我说话的时候有时会把皮筋取下拿在手里面玩儿,于是那头深栗色发丝便会于顷刻间垂落下来,又顺又亮,下颏小巧的明净面孔环抱其间,平添了几分生动,几分妩媚。
我当时当刻就理解了小李。
却发现她喜欢他远不如他喜欢她。
表面看是够亲近的。饮料没了,我要去买,我是主人。徐彤彤拦住我,“小李去!”小李便心满意足地去,尽管他每月的收入只有工资。我嘴上说:“哈,彤彤,内外有别?”心里,却分明感觉到了那表示亲昵的随便里隐含着的不恭。女孩子,尤其是这个年龄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很难爱上一个不为她所崇拜敬重的人,崇拜是爱的基础。
徐彤彤是通过发表在《 剧本 》月刊上的《 父与子 》后面的作者简介知道的我的地址的,信的开头她说对她来说,作者简介要比作品本身更让她感兴趣:女性,从小岛上奋斗出来。尽管我的年龄比她大着许多,但她深信,我曾经有过的青春与她必有着某种相同之处。她说她之所以要“不嫌絮烦说明这点”,是为了让我不要把她当成“满世界请名人赐教的傻瓜”,初见她人也颇有一些她信中的风格。大多年轻女孩儿即使在同性面前,只要比她年长,她都要发嗲装嫩的;徐彤彤不,或说恰恰相反,她极力要表现的是干练,成熟,不俗。一见面就大大方方地同我握手,坐下来后就开始唧唧呱呱地说,讲考试的事情,也评论时势,国内大事世界大事,令我遗憾。固然我讨厌别人跟我发嗲装嫩,可也不喜欢女孩儿中性化男性化,渐渐我的话就少了,她的话随之更多、更密、更快了。……我转动着手中细高细高的玻璃杯,眼睛盯着那里面深琥珀色的茶液,心想他们打算什么时候走呢?想着,抬头看她一眼,发现她正在看我,目光与目光相撞,她的脸腾地红了。突然意识到这之前她虽然嘴一直没停,眼睛却几乎不肯与我对视,偶尔遇上就赶紧闪开:她要表现干练成熟,她的眼睛出卖了她。那干练成熟于她只是外壳,本质上她还是一个年轻女孩儿,甚至比一般女孩儿更敏感更羞涩。这才想起我不也是有过这样一个阶段的吗?完全拿不准该怎么跟外界打交道,干脆一见生人就皱起眉头板着脸做出一副高傲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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