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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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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第3/3页)

民族之历史,曾对马克思(包括恩格斯)主义历史学派理论之形成有其决定性之影响,而其影响之发生为时较晚,“教拳容易,改拳难”,因此对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亦有其致命之冲击。——盖吾人如细读美洲红人史,尤其是近在目前,在十八、九世纪仍有明显迹象可循之北美各部落之社会发展史,则一览可知,所谓“封建社会”实直接自“部落社会”转型而来,与“奴隶社会”并无太多之直接关系也。

      盖“人类”原为“群居动物”之一种,其初民群居之“社会行为”,与群居动物如猴、狼、马、海狗,乃至鸿雁、黄蜂、蚂蚁均有相通之处。群居动物之“群”(herd),即初民之“部落”(tribe)也。动物之群中必有长——蜂有蜂王,蚁有蚁王。猴群、狼群、雁群,乃至野马、家马(如蒙古、新疆之马群),皆各有其主。领袖群伦,初不稍让。印第安人之部落,必有其“酋长”(chief)。我华裔老祖宗乃有尧、舜、禹、汤、三皇、五帝也。

      群居动物之社会行为无进步。千百年(注意:非亿万年)初无变化。而“人为万物之灵”,其社会行为则有演变,有进化,有型态,乃至“转型”也。

      ——因此,人类社会发展史中之所谓“封建”(feudalism)者,实自“部落生活”(triballife)直接演变而来,与“奴隶制”(slavery)无延续关系也。

      群居动物从不相互奴役,而人类历史上之奴隶制,虽无族无之,然其规模大小,时间久暂,各族则有霄壤之别。盖奴隶源于部落战争。以俘虏为奴隶终系暂时现象。把奴隶制度化,形成国际间之“奴隶贩卖”(slavetrade),而铸造出以奴工为生产重心的“奴隶社会”,究系反常现象,不可视为社会进化中之通例也。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北美洲印第安人之社会,均可反证之。详论另有钜著专书,拙篇且“提纲”一下,限于篇幅未能细析之也。

      我国史中之封建制,实始于西周(公元前一一二二~前七七一),而盛于西周。至东周则开始变质,且引一段《汉书.地理志》,以窥其大略。〈地理志〉说:

      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满为附庸,盖千八百国。而太昊、黄帝之后,唐、虞侯伯犹存,帝王图籍相踵而可知。周室既衰,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转相吞灭,数百年间,列国耗尽。至春秋时,尚有数十国,五伯迭兴,总其盟会。夷陵至于战国,天下分为七,合纵连衡,经数十年。秦遂并兼四海。以为周制微弱,终为诸侯所丧,故不立尺土之封,分天下为郡县,荡灭前圣之苗裔,靡有孑遗者矣。

      《前汉书》的主要作者班固(卒于公元九十二年)是一位与耶稣同时的历史家,这番话虽大而化之,却很简单扼要。他说,在西周时期大小分为三等的五级封建小国大致有一千八百多个。经过大鱼吃小鱼,到春秋(前七七〇~前四七六)还剩数十个;到战国之末时(前四七五~前二二一)只剩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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