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2/3页)
ti-Semitism)。国人把复兴工作中所遭遇的困难和国内外的不平现象,都迁怒到一个少数民族头上;造成一种山雨欲来的“革命前”(pre-revolution)有“恐怖主义”(terrorism)倾向的群众情绪。这种情绪最容易升级。如不能适时加以抑制,以防患于未然,其前景也是未可乐观的。
长话短说。我们海峡两岸在民主政治上的努力,都还是在德苏两个模式中寻出路。双方距“民国”的真正目标,都还有其不同的距离呢!但是怎样的一种政治社会体制,才能算是名副其实的“民国”呢,请先了解一下“民国”的本质。
“民国”政体的本质
丢开繁琐的西方政治哲学不谈,且看看我们自己的现代思想家如何说法。
孙中山先生在他的“遗嘱”上说他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他的目的是“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这篇〈总理遗嘱〉原是那位颇有文采的汪精卫执笔的。汪氏为迁就他那“必须、务须、尤须”的行文腔调,代孙先生撰遗嘱,就不免以辞害意了。中山革命之目的,不只是在追求中国在国际间的自由平等;他还要全中国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上,彼此之间也自由平等呢。
当然从经济生活方面来说,孙先生所要求的并不是孔夫子“不患寡”,或红卫兵“反封资修”的“穷平等”。他一直强调中国人民的经济状况只是“大贫、小贫”。在大小贫之间求平等,是没有太大地意义的。孙氏所要求的是“富平等”——用目前的辞汇来诠释,那就叫做“均富”吧!要既富矣而后均之,则我国传统的农业经济(包括附属于农业经济体系之内的手工业和小城镇)就不能胜任了。简言之,要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民国”,则工业化的经济发展就是个必要条件了。
再者,搞工业化的经济起飞,是全国人民都要动脑动手的,少数人如滥用权力,从事包办,这个经济是永远“起飞”不了的。这样就牵涉到政治体制上的民主开放了。且放下“现代”人类社会行为中所应享有的“人权”不谈,纵使只从经济建设这一项更迫切的实际专题来观察,则政治上的自由平等、民主开放也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翻看当今“已开发国家”的进化史:未有政治封闭而经济可以“起飞”者;亦未有经济已经起飞,而政治仍继续其封闭者。这一对难兄难弟,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所以一个真正的“民国”所应具备的第二个必要条件,便是一个真正的“代议政府”(representativegovernment)所代议的全民政治:林肯所谓“民有、民治、民享”是也。在政府运作上有任何蒙混,就不是真正的“民国”了。
有了个“民有、民治”的真民国,则民之所“享”的经济财富、教育水平、基本人权、四大自由是会与之俱来的。孙中山先生革命终生,他那个“尚未成功”的最后目标便是建立一个如上所述的真民国。
可是一个国家纵使能完成上述的两大条件如战前的日本和德国,究竟怎样才能把它维持下去,而不致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