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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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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1章 (第1/3页)

辛亥十月十日武昌首义时,同盟会和那些首义团体,的确没有直接的组织关系。但是“革命”原是在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之下,“一时俱发的群众运动”( a. spontaneous mass movement)。在爆发之前,更重要的则是有一个“全国一致信服的意志”(national consensus)。此一意志,虽革命群众人人皆有,然其中总有一两个,甚或只有一个团体,为“众星所拱”,为兄弟团体所信服的,“马首是瞻”的老大。中国革命如此,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俄国革命也都是一样的。老实说,辛亥革命前后,革命群众所一致笃信不移的共同意志,只有八个字:“驱除鞑虏,建立民国。”(须知袁世凯就是抓住上四字而掠夺了革命果实, 身正大位的;他也是背叛后四字而身败名裂、遗臭青史的。)而同盟会却正是这桩“共同意志”的发源地和推动者。它也是化这一意志为革命行动的“马首”。它更提供了“以美国为模范”的运作方式、抽象理论,和领袖人才。

      ——辛亥革命期间,“同盟会”之外, 其它的小革命团体,都只是一些“娃娃队”、“红卫兵”。他们造反有余;建立民国就不是他们办得了的事了。所以治辛亥革命史而忽略了“同盟会”领导的重要性,正如治黑奴解放史而低贬了林肯一样,都是二次大战后,美国繁琐史学滥觞的结果,不足取也。

      可是同盟会当时这八字灵符,宣传起来,虽有其摧枯拉朽之力;而实行起来,却有其难易之分。“驱除鞑虏”那时是最有效率的口号。它扩大了统战范围;缩小了打击目标。把大清帝国的一切罪恶,腐烂社会的一切不平,帝国主义的各项侵略,这些大黑锅,都让“鞑虏”大哥一肩背了过去。把“鞑虏”一下“驱”掉了,一个灿烂光辉的中华上国,立刻就可“恢复”了。——好不痛快哉?!

      驱除鞑虏岂难事哉?非也!现在纽约市大执鞭,当年是“正黄旗”贵族的吾友黄庚教授,便时常指着他自己的鼻子向我说:“你们(汉人)那时要驱除的鞑虏,就是我! ”“ 我们(汉人)”那时为什么要“驱除”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小鞑虏黄庚呢?我拍拍黄教授说:“我们不但不驱除你,还把汉家姑娘嫁给你呢!”

      所以孙中山那时要“驱除鞑虏”,只是驱除几个可怜又可嫌的满族寡妇孤儿,和十来位昏聩糊涂,连半句“满语”也不会说的满族老头子罢了。其后袁世凯歪歪嘴,不就把他们“驱除”了?——干净利落。

      可是那八字灵符的下四字“建立民国”,就不那么简单了。中山与同盟会诸公,首先即以他们自己新组织的同盟会为示范,来试验那个“三权分立”、“权力制衡”和“司法独立”的美国式的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

      “同盟会”于一九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在东京成立时,其组织形式即分“执行”、“评议”(立法)、“司法”三部。中山由全体一致推选出任“执行部总理”, 黄兴当选为“执行部庶务”, 等于副总理。汪精卫则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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