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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俏也不争春 第一百一十节 诚信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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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卷 俏也不争春 第一百一十节 诚信之城 (第2/3页)

闫天佑和徐越他都很熟悉,也没少找他,这两位人都黑瘦了一大圈儿,让人望之心酸,好在这两人精神状态都还好,折腾几个月总算有些效果,就看这几条路修过去,桥能尽快建成,这样才能让双庙和伏龙尽快把经济架子搭起来,要不就靠原来那点儿本钱,像伏龙基本上就是靠农业税收这一块了,连人都养不活,何谈发展?

    鲁鹏却忍不住了,“专员,不是我们不理解,我们理解他们,谁来理解我们啊?您现在是言必称诚信,要求首先从我们地区的各单位做起,我们可是和几家建筑企业都是签了合同的,您别看现在似乎时间还早,可真要忙乎起来,时间如飞,一晃马上就是年底了,翻了年就是三月,西一环也就是只有半年时间就要说支付第一笔工程款的事情了,我们城投集团现在还没找到生财之道呢,征地拆迁所需资金,双庙和伏龙能给我们打折扣么?不能。能在时间上宽限一些么?不能。那我们怎么办?”

    鲁鹏拿自己的话来堵自己,陆为民倒也不在意,他知道自己现在是言必称诚信,要求丰州要力争建成诚信之城,建成昌江最守诚信城市,要用诚信之城来作为城市名片,作为丰州今后发展的一大核心亮点,现在外边儿都在说自己是有点儿走火入魔了,都说讲诚信是好事儿,但是这样有些走火入魔的强调,好像有些过了,但是陆为民不为所动,仍然在上边是一力推动。

    最近一家已经濒于解体的建筑公司将丰州市下边的泉山镇政府告上了法院,要求其支付1996年所欠的水利工程建设款,连本带息高达一百三十多万,按照合同,光是利息就有二十多万,丰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现在据说丰州市政法委正在协调镇政府和那家企业,准备通过调解,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两年内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泉山镇政府却以镇财政无力支付为由拒绝,要求分期十年还清,而且要求不计息。

    这个案子陆为民也是无意间听到,据说建筑公司十多个职工到了丰州市政府下跪,后来被带到信访办,仍然没有结果,又跑到丰州市人民法院打地铺不走,丰州市人民法院险些以妨害司法要拘留当事人,当时闹得很大。

    这个案子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正式开庭,陆为民问过邢国寿,也问过强勇,两个人都是语焉不详,陆为民后来直接给地区法院院长许向阳打电话,问他们这个案子准备如何处理,许向阳也是老滑头,说这个案子在丰州市法院,还没有走完程序,就这么拖着。

    后来还是到双庙之后的齐元俊给陆为民交了底。

    因为泉山镇在丰州市一分为三后会划入双庙区,所以丰州市一直打算拖到撤地建市后,交给日后双庙区法院来处理,因为像这一类情况在整个丰州地区都不少,地区政法委的意见就是这一类案子法院能不受理最好不受理,实在推不掉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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