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3/3页)
远播,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名侦探”。
虽然这门选修课的目的是让同学们将枯燥的逻辑学灵活运用到生活中,但大家都抱着来学习侦探知识的态度,认为这是一门教学生如何破案的课程。会让大家产生这样的误解,和前段时间陈教授出的那本书不无关系。那是一本名为《杀人·逻辑学》的书,里边的内容几乎都是陈教授参与办理的几起较有名的杀人案侦破过程中的逻辑推理过程,内容精彩程度丝毫不比推理小说差。书中还详细列举了许多刑侦技巧和推理分析方法,都是他本人的经验之谈,初衷只是供刑侦人员内部学习交流,谁知一不小心竟成了畅销书,这让陈教授也变成了所谓的学术明星,甚至有许多电视台邀请他上节目表演一下“推理绝技”。不过都被他婉拒了,他认为教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好好做学问,上电视这种事,还是让电影明星去做吧。
“……我们在使用三段论推理的时候,需要构建的小前提是观察阶段所搜集到的基本证据,在这些基本证据的基础上,根据警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提供一个共性的大前提。比如,根据现场勘察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是自带凶器杀的人。我们可以据此来推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事件。这个推理依据的大前提就是,凡是自带凶器的杀人都是有预谋的。”
陈教授的皮肤有些黝黑,可能是经常在外奔走的关系,银灰色的头发往后梳,露出了又高又宽的额头和一双闪闪发亮的眸子。眼睛下方的鹰钩鼻,让陈教授的面容看上去多了几分严谨和锐气。他讲课的声音张弛有度,作为听众的钟旭很乐意继续听他讲下去。
“大家注意,三段论的前提必须真实,这是保证结论为真的必要条件。三段论作为典型的演绎推理,它的必然性依赖于推理形式的正确性,而形式的正确性是靠推理规则来保证的,如果推理违反规则,就不能从真前提推导出真结论,从而做出许多荒谬的推理。”
“荒谬的推理?”不知是哪位同学问了一句。
“是的,荒谬的推理。”陈教授应道,“同学们都喜欢看推理小说吧,我就拿英国推理作家安东尼·柏克莱的推理小说《毒巧克力命案》来举个例子。书中的布雷迪先生设置了凶手必须符合的十二项条件,并声称每四十七亿九千零五十一万六千四百五十八个人中,只有一个人可能同时符合这十二项条件。可笑的是,这个符合所有条件的凶手竟然是布雷迪先生自己。”
“教授您的意思是,我们不能盲目迷信逻辑推理的结论?”又有人问。
陈教授笑着摇了摇头,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逻辑推理不牢靠,世界上没有比逻辑推理更可靠的事物了。问题出在布雷迪先生自己设置的参数上。所以我才说,前提的真实是结论真实的必要条件。侦查实践中,大前提是警察经验或侦查实践的理论概括,小前提则是对现场证据的鉴定或者走访调查的结论性判断。因此,三段论推理的结论真实性依赖于对前提的可信度,如果大小前提都是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断定,那么,结论必然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