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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1/3页)
!最近被陈教授案烦得半死,早就想痛痛快快地喝上一杯了。你要不要?”钟旭往自己杯子里倒满酒,然后看了看肖晨。
“不了,谢谢。”
“饿死我了……”钟旭迫不及待地用筷子夹起一片羊肉,在翻滚的锅子里烫了烫,然后丢进嘴里,“嗯,味道不错!肖晨,其实我一直在想,案子为什么会陷入停顿状态,我们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不停地问自己,就在刚才我冒出来一个想法,你要不要听听?”
“哦。”肖晨喝了口冰可乐。
钟旭先是犹豫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道:“你说我们是不是一开始就搞错了?我们一直在纠结凶手为何要先缢死陈教授然后虐尸。会不会是这样,实际上勒杀陈教授和用利器割伤陈教授的,并不是同一个人!第一个进入陈教授办公室的——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凶手,用麻绳勒死了陈教授。第二个进入办公室的人则纯属泄恨,所以才用利器对陈教授的遗体进行了报复性伤害?”
“不可能。”肖晨斩钉截铁地回答道,“虽然这个想法有点意思,但这是不可能的。”
钟旭不服气道:“为什么不可能?”
“按照你的理论,参与陈教授命案的是两个人而非一个人。一个人用绳索将陈教授缢死,一个人用利器对陈教授的尸体进行伤害,对吧?”
“没错。”
“同样的,如果有两个人涉案,而不是一个人,那么他们一定会在不同的时间进来,这是肯定的。因为持利器者不想用绳子勒死陈教授,不然他没必要携带一把刀,对吗?缢死陈教授的凶手显然不喜欢用利器来杀陈教授,否则他大可直接用刀行凶杀人。也许你会认为,陈教授是被他们俩同时伤害的,可验尸报告可以反驳你的观点,因为尸体上所有的刀伤是死后才形成的。也就是说,两个人进入房间,其中一个人先缢死陈教授,等他死后,另一个再跑上去虐尸,这是不合逻辑的!
“因为虐尸是一种对死者深度仇恨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伴随的情况是想报复的时候被报复对象已经死了,愤怒无处宣泄,才会虐尸。而当时的情况是,陈教授被其中一人用绳子勒住颈部,正在拼命挣扎,另一个人没有理由不走上前去用利器伤害陈教授,这样可以让他更痛苦。所以,假设真有两个人涉案的话,他们一定不会同时进入这个房间,你同意吗?”
“我同意。”钟旭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随即又满上一杯,“继续说。”
“那么,他们进入房间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验尸报告显示的情况,尸体是被缢死后才受刀伤的,那么先进入办公室的人一定是用麻绳勒杀陈教授的人,我们暂且称他为一号访客。而第二个进入房间的人,也就是拿利器伤害陈教授尸体的人,我们称其为二号访客。我这样说清楚了吗?”
钟旭点点头。
“首先顺序是这样的,一号访客进入办公室后,与陈教授发生了冲突——或者说本来就蓄意杀死陈教授,他边和陈教授说话边绕到陈教授身后——就是转椅和古董架之间,拿出了准备好的麻绳,勒住了陈教授的颈部。根据法医‘出血性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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