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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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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4章 (第3/3页)

罗却说:“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

      王国维遗言:“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事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即行藁葬于清华茔地。”

      孙中山遗嘱:“余致力国民革命,凡40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40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1935年10月22日,戈公振去世,弥留之际说:“国势垂危至此,我是中国人,当然要回来参加抵抗侵略者的工作……”其死让邹韬奋等人悲痛至极,沈钧儒读了邹的悼念文章,抵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慨然命笔,赋诗四首,最后两首曰:“哀哉韬奋作,壮哉戈先生!死犹断续说,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我是中国人!”他自述第四首先写一句,竟不能续,再写仍是这五个字,写完后,泪滴满纸。

      鲁迅去世前说:“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鲁迅逝世前在病榻上完成散文《死》,并在该文稿上立下了著名“遗言”: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四、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真是糊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施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1937年初,于立忱回国后自缢身亡,绝命书曰:“如此国家,如此社会,如此自身,无能为力矣!”

      1940年,穆时英的妹妹穆丽娟决定与戴望舒离婚,戴望舒为此发出《绝命书》:“从我们有理由必须结婚的那一天起,我就预见这个婚姻会给我们带来没完的烦恼。但是我一直在想,或许你将来会爱我的。现在幻想毁灭了,我选择了死……”

      1940年3月3日,蔡元培在香港寓所失足跌倒,次日入养和医院治疗,惟因胃部出血过多,于三月五日病逝,享年七十三岁。十日举殡,香港各学校及商号下半旗志哀,学校及社团万余人参加公祭,极尽荣哀。蔡元培灵柩初厝东华义庄待运回浙江绍兴故里安葬,但因战事熛起,未能成行,遂移葬香港仔华人永远坟场,“五四”元老、新文化的保姆长眠于香江,墓碑“蔡孑民先生之墓”七字由叶恭绰书写。值得指出的是,他的遗言仅为两句话:“科学救国,美育救国”。

      弘一法师于1942年10月13日晚圆寂,临终写下“悲欣交集”四字,写在一用过的字纸上,字迹仍旧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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