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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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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 出名要趁早 (第3/3页)

校里疯传的新诗诗人竟然是自己的哥哥。

    自从哥哥从国外回来后,她明显觉得哥哥和她不那么亲近了,两人聊天的时候也闪烁其词,经常顾左右而言他。

    她想想毕竟两年不见,也没太在意,等时间长了,关系自然会好起来的,可如今半年过去了,情况还是没有好转。

    哥哥在银行工作之后,两人就更疏远了。

    哥哥甚至提出要搬出去住,幸好被母亲阻止了。

    这次发觉哥哥还会写诗,而且还写的那么好,林晓玲一下子觉得两人的距离拉近了,有了共同的话题。

    “哥,你出名了。”惊呼过后,林晓玲崇拜的说道。

    没错,林子轩的确是出名了,至少在文坛上是这样。

    经过一个多月的发酵,新诗的浪潮逐渐兴起,许多文人都加入到创作白话文新诗的行列,林子轩的诗作成了被学习和模仿的对象。

    特别是在学校里,更是引发了风潮。

    他的诗作被朗诵,被传播,被解析,被研究……

    各种赞誉纷至沓来,当然也有骂声。

    特别是支持文言文的学者,更是把他当作大敌,其中以南京东南大学的几位教授最为激烈,代表人物是梅光笛和吴谧等人。

    听着妹妹不停诉说学校里的学生如何的推崇他,如何喜欢他的诗作,林子轩表现的很平静,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他写的诗作都是剽窃后世诗人的杰作,都已经被时间所证明过的,若是还不引起轰动,那肯定是那里出了问题。

    对于那些骂他的人,他更是不在意。

    新诗是时代的潮流,没有人能够阻挡,后世会给出公正的评价。

    只是不知道那些人若是知道这些诗作的作者和写《寻秦记》小说的作者是同一个人,会有何感想。

    他略带恶趣味的想着。

    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出名了,迈出了成为文豪的坚实一步。

    把喋喋不休的林晓玲赶出房间,他坐在书桌前,铺开稿子,拿起钢笔,在脑海里搜索出《罗马假日》的各种资料,开始剽窃。文豪就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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