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真相不忍直视 (第2/3页)
昌、姚蟾伯等共商重振精武大计。
当时三人正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又都毕业于高等学校,受到新文化的影响,具有强烈的爱国热情。
他们都是精武体操会创建的筹备人,是霍元甲的第一批学生。
1921年的《精武内传》称:“吾会自创立至今,会中最得力之桢权数人耳。”
又称“坚毅如炜昌,勇猛如公哲,聚合如蟾伯,聚合于一炉,以铸就此宏大之事业。”
这三人能够成为精武体育会的中坚力量,还和他们的家世有关,三人都是商业世家出身。
陈公哲,在上海出生,祖籍广东中山茶园乡,父亲到上海经营“粤瑞祥”五金行。所以陈公哲在上海的广东会馆中颇有威望。
姚蟾伯,江苏吴县人,上海颜料业巨子。
卢炜昌,广东中山人,原为上海礼和洋行英文秘书,后任新瑞祥五金号经理。
三人被称为“精武三杰”。
其中,陈公哲为了精武体育会,曾两度捐出宅址、家产和房屋给精武会作为会址,不断的捐资散财,以致家道逐渐败落。
林子轩此来就是找陈公哲的。
据说,陈公哲精通摄影技术,拍摄了初期精武体育会书藉的照片,并与程子培拍摄了精武体育会的电影记录片五卷。
想要拍摄霍元甲的电影,陈公哲无疑是最好的说服人选。
至少他懂得这个行业。
陈公哲三十岁出头,正值壮年,他是复旦大学毕业,接受西方教育,并不古板。
在一番寒暄之后,林子轩表明来意,并递上剧本,特别申明电影上映后所得利润全部捐给精武体育会。
他的意思很明显,我拍这部电影只是为了宣扬霍师傅的侠义精神,不是为了赚钱。
一下子,就把自己放在了道德制高点上。
为了霍师傅我都这么做了,你们还不准许我拍摄么?
他不是不想赚钱,不过若是能因此得到精武体育会的好感,比赚钱更有意义,精武体育会在上海本地政商两界都有极大的影响力。
而且还能借助这部电影打响明星电影公司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