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 (第2/3页)

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文学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文学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小说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份拼音方案,那个笔名正是林子轩的汉语拼音。

    季鸿明的律师对这个拼音方案表示怀疑,认为是林子轩捏造出来的,不能取信。

    法官最终做出裁定,这份《林氏汉语拼音法案》没有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不具有证明效力,除非能够让中国官方开具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作为证据。

    下次开庭在一个星期后,如果林子轩无法提供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形势将极为不利。

    这需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帮忙,王庚拿着《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去了华盛顿,找施肇吉想办法。

    彼得逊律师并不着急。

    打官司就是这样,就算没有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他也有法子把案子拖下去,律师就是依靠这个赚钱的,时间拖得越久,对林子轩越有利。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证明林子轩的写作能力,那就是在美国出版林子轩的诗集和《乱世佳人》这部小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