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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神、鬼、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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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神、鬼、人(三) (第1/3页)

    轼复于公曰:“物之废兴成毁,不可得而知也。昔者荒草野田,霜露之所蒙翳,狐虺之所窜伏,方是时,岂知有凌虚台耶。废兴成毁,相寻于无穷,则台之复为荒草野田,皆不可知也。尝试与公登台而望,其东则秦穆之祈年、槖泉也,其南则汉武之长杨、五柞,而其北则隋之仁寿、唐之九成也。计其一时之盛、宏杰诡丽、坚固而不可动者,岂特百倍于台而已哉。然而数世之后,欲其求仿佛,而破瓦颓垣无复存者,既已化为禾黍荆棘、丘墟陇亩矣。而况于此台欤?夫台犹不足恃以长久,而况人事之得丧、忽往而忽来者欤?而或者欲以夸世而自足,则过矣。盖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台之存亡也。”

    倘若苏东坡年龄再大些,文字之间的语调儿会更温和些,讽刺的箭也许隐藏得更巧妙些。这篇记叙文,本为庆祝而作,却在沉静中沉思其将来坍塌毁坏之状,并含有太守不知所住之城外有山之讽刺,在中国志记文中尚属罕见。但是陈太守这个老头子确实肚量够大,竟不以为忤。这一次他对此文一字未予更动,照原作刻在石碑上。

    由此可见,陈太守为人心地并不坏。在二人分手之后,东坡也看出此种情形,因而有修好之举。成了名的作家常有的应酬,就是应子侄辈之请为其先人写墓志铭。墓志文字必须赞美亡故者,但多为陈词滥调,而且言不由衷,故无文学价值。写此等文字古人每称之为谄媚死者,但是此等事仍为作家极难避免之社交应酬。在这一方面,苏东坡自己应有极严格的规定,而且确实做到了。他绝不写一篇此种文章,即使王公贵人相求,也是不写。在他一生之中,他只写了七篇墓志铭,皆有特别的理由,他的确有话要说才写的。几年之后,他也为陈太守写了一篇。除去他为司马光写的那篇之外,这篇算是最长的。因为东坡和那位陈太守,最后彼此都对对方十分敬仰。

    陈太守的儿子陈慥,后来成了苏东坡毕生的友人,此子不可不在此一提。陈慥喜欢饮酒骑马,击剑打猎,并且慷慨大度,挥金如土。一天,陈慥正在山中骑马打猎,有两个兵卒相随。他前面忽然有一只喜鹊飞起,他的随员没有将此喜鹊击落。这位年轻的猎人咒骂了一声,从丛林中隐藏处一马冲出,嗖的一箭射去,喜鹊应声落地。这个青年的脸上,似乎有什么特别之处吸引住苏东坡。后来有人传言,说陈慥的父亲在他处做官之时曾有纳贿之事,被判处死刑。传闻是这样的,苏东坡正要遭受贬谪之时,陈慥正隐居在黄州,苏东坡的仇人想起苏东坡当年与陈慥的父亲交恶,就把他贬谪到黄州来,好使陈慥对付苏东坡。也许陈慥要为父报仇,这样苏东坡的敌人就可以借刀杀人了。但是事实上,苏东坡与陈慥父亲之死毫无关系,陈慥反成了苏东坡谪居黄州期间最好的朋友。

    苏东坡又遇见了一位“朋友”——章惇,章惇命定是苏东坡后半生宦途上的克星。章惇后来成了一个极为狠毒的政客,现在官居太守之职,所治县份距此不远,也在湖北省境。我们手下没有资料可以证明是否苏夫人曾经警告过丈夫要提防章惇,但是章惇确是富有才华,豪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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