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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拗相公(三) (第1/3页)
林语堂《苏东坡传》
一场政治风暴现在刮起来了,就要引起燎原的大火,会把宋室焚毁。这场风暴始于国家资本主义者,人称之为“拗相公”的王安石,和他的反对派之间的一次斗争。王安石的反对派包括所有的其他官吏,也就是贤德的仁宗皇帝,在思想自由的气氛中拔耀培养、留做领导国政的一代人才。我们需要了解那次政争的性质,因为那种朋党之争笼罩了苏东坡的一生。
中国最早的通俗文学至今尚存在者,其中有一篇预示中国的来临,是一个短篇,叫《拗相公》。那是宋朝通俗文字的短篇集,新近才发现,这足以表示,王安石死后不久,在通俗文学之中,他便以其外号为人所知了。那场政争的悲剧之发生,就由于一个人个性上的缺点,他不能接受忠言,他不愿承认自己犯错。朋友对王安石的反对,只增强了他贯彻他那政策的决心。有人告诉我们,说个性坚强是一种重要的美德,但是却需要予以精确的说明:就是说坚强的个性是用去做什么事。王安石很可能还记得学生时代曾听见一个平常的格言,说“决心”为成功的秘诀,自己却把固执当做那种美德了。王安石在世时,他在文学界是以“三不足”为人所知的。“三不足”就是“天命不足畏,众言不足从,祖宗之法不足用。”这是苏东坡赠与他的标志。
这位“拗相公”不容任何方面有人反对,朋友方面,或是敌人方面。他能言善道,能说动皇帝相信他的强国之策,决心要把他的计划进行到底。这就暗示他要压制一般的反对意见,尤其是谏官的话,谏官的职责本来就是批评朝廷的政策和行动,并充当舆论与朝廷之间的桥梁。中国政治哲学的基础,是好政府必然是“广开言路”,而坏政府则不然。所以开始论到新政之后,自然争论迅即涌向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就是批评与异议的自由。这次交战,宰相王安石赢了第一回合;但是此后,全国官员分成了两个阵营,陷于朋党之争,直到宋朝灭亡而后已。几年之后,变法方案即遭修正,或予中止,但是两派的裂痕则演变愈甚,其后果亦更加严重。
在朝廷上此一政争,成了“流俗”与“通变”之争,这两个名称在当代文学里曾多次出现,而王安石亦最喜爱用。凡是王安石所不喜,或与王安石持异议者,王安石皆称之为“流俗”派,而他与其同党则称之为“通变”派。王安石攻击批评者,说恶意阻挠新政。在另一方面,反对派则攻击他,说他“视民间清论为流俗,视异己者为腐败。”刘挚则称:“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王安石这位宰相排斥反对他的御史之时,反对派对他更重要攻击的,是他欲“钳天下人之口”,也就是使天下人不得批评政府。
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发展出一个党治的组织,使之具有大家公认的权力,也有当政党与反对党大家公认的责任。没有计票、举手、表示是否,或其它确定公众意见的方法。中国人在集会时,只是讨论问题,然后同意某一决定。在原则与实际上,对政府政策之批评,政府不但容许,亦且予以鼓励。敌方可推翻内阁,或中激而退去。每有朋党之争,习惯上是将反对派放出京都,到外地任职。甚至在仁宗和英宗时,政府颇著盛名的领导人物如范仲淹与欧阳修,都曾贬谪至外地,暂时退居低位,后来又回京得势。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派当权,则另一派退避。
朝内的争论在宋朝演变得越发激烈,是由于宋朝的政府组织制度的特殊所致,因为宋朝对宰相的职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内阁很像个国会,由皇帝掌握平衡之权。政府由复杂拙笨的连锁机构组成,功能的界限重复,最后决定的大权仍然在皇帝手中。当时所谓宰相,只是个交际上的称呼而已,实际名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许有两位副宰相。一般组织如下:户部(财政)完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御史台独立,其它各机构,只供作赠予空衔之用。通常,宰相兼中书省侍郎与门下省侍郎。三省各侍郎和枢密院大尉构成知院,称为“知政”。后来,神宗锐予改变,意在简化此一组织制度,权责区划较为分明。门下省司研讨命令,中书省(宰相府)司发布,尚书省司执行。但是纷乱与权责分散,依然如故。
王安石最初只是个参知政事(副宰相);但因受皇帝支持,擅自越权进行变法计划,与吕惠卿、曾布私下决定一切。这自然是在神宗驾前和各知政易于发生争论。主要问题只有两个:一个是青苗贷款法,一是御史的言论自由一事。一方面是元老重臣干练有才之士,人数之众,几乎构成了全体;另一方面,只有一个人,王安石,但有神宗支持,及另一批默默无名的小人,野心大,精力足,阴险而诡诈。为了便于参考,并免于许多人名的累赘,下一表内列有政争中较重要之人名,以见双方之阵容:
当权派
王安石(拗相公)
神宗(雄心万丈的皇帝)
曾布(活跃的政客)
吕惠卿(声名狼藉,后出卖王安石)
李定(母丧不奔,后弹劾苏东坡)
邓绍(两面人,先后服侍吕惠卿和王安石)
舒曼(与邓绍一同弹劾苏东坡)
王雾(王安石之子)
谢景温(王安石姻亲)
蔡卞(王安石女婿)
章谆(后为苏东坡敌人)
吕嘉问(王安石手下的贸易霸主)
反对派
司马光(反对派之首,大史学家)
韩琦(元老重臣)
富弼(老臣)
吕晦(第一个发动攻击的人)
曾公亮(脆弱人物)
赵护
文彦伯(老好人)
张方平
范镇(元老重臣,苏家“叔伯”辈好友)
欧阳修
苏东坡
苏子由(东坡之弟)
范仲淹(伟人)
孙觉(高俊,易怒,东坡密友)
李察(矮壮,东坡密友)
刘恕(性火爆,东坡至交)
吕公著(美髯,曾与王安石为友)
韩维(出自世家,曾为王安石好友)
王安礼(王安石弟)
王安国
刘挚(独立批评者,后与东坡为敌)
苏颂
宋敏求 熙宁中三学士
李大临
其他御史
郑侠(负重任之宫廷门吏,王安石因他而败)
此一极不平衡的阵容,既令人悲,又令人笑。一看此表,令人不禁纳闷王安石化友为敌的才气,以及神宗宠用王安石所付代价之大,因为所有对新政持异议者皆遭撤职,罢官议罪。最后,神宗又不得不罢斥王安石、吕惠卿、邓绪等诸人。他的强国梦破灭了,
只落得统治一群庸才之臣。 倘若说知人善任为“神”圣的降胜,“神”宗这个溢号,他是当之有愧了。
王安石的悲剧是在于他自己并不任情放纵,也不腐败贪污,他也是迫不得已。要把他主张的国家资本计划那么激进、那么极端的制度付诸实施,必得不顾别人的反对。也许这就是他隐退以待时机如此之久的缘故。他有一个幻象,而他的所作所为,都以实现这个光辉灿烂的幻象为依归,他之所求,不是太平繁荣的国家,而是富强具有威力的国家,向南向北,都要开拓疆土。他相信天意要使宋朝扩张发展,一如汉唐两代,而他王安石就是上应天命成此大业之人。但是在后世的历史家的沉思默想之中,此等上应天命的人,无一不动人几分感伤——永远是个困于雄。已而不能自拔的人,成为自己梦想的牺牲者,自己的美梦发展扩张,而后破裂成了浮光泡影,消失于虚无飘渺之中。
王安石轻视所有那些“流俗”之辈,不但与那些忠厚长者大臣一等人疏远起来,就连自己的莫逆之交如韩维、吕公著也断绝了来往。我们还记得神宗尚身为太子之时,是韩维使太子对王安石倾心器重的。等这些朋友对他推行新政的方式表示异议时,
他毫不迟疑,
立刻把他们贬谪出京。他既陷于孤立无援,就拔升些不相知的“才不胜职”之辈,而这些人只是对他唯唯诺诺毕恭毕敬,实际上利用他以遂其私欲。三个劣迹昭彰的小人是李定、舒直、邓缩。李定隐瞒母丧不报,以免辞官,退而居丧返里,在儒教社会中这是大逆不道的。李定之为后人所知,是他说了一句名言:“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但是王安石的两个巨奸大恶的后盾人物,则是两个极端活跃、富有险谋才干又极具说服能力的小人,曾布和吕惠卿,尤以吕惠卿为甚,最后他想取王安石的地位而代之,又把王安石出卖了。王安石八年政权终于崩溃,可以一言以蔽之曰:“吕惠卿出卖了王安石,王安石出卖了皇帝,皇帝出卖了人民。”在吕惠卿以极卑鄙的手段公布王安石的私信,以离间他和皇帝之时,王安石便垮了。王安石晚年每天都写“福建子”三个字数次,用以发泄心中的愤怒,因为出卖他的这个朋友吕惠卿是福建人。王安石失败之后,苏东坡一天在金陵遇见他,斥责他发动战争迫害文人之罪,王安石回答说吕惠卿当负全责。此不足以为藉口,因为王安石本人坚持严酷对付反对派,而且在熙宁四年四月至六年七月吕惠卿因父丧去职期间,王安石在京师用以侦察批评朝政的特务机构成立的。
此外,相反两派的领袖王安石和司马光,虽然政见不同,不能相与,但皆系真诚虔敬洁身自好之士。在金钱与私德上从未受人指责,欧阳修则至少在家庭生活上曾传有暧昧情事。
有一次, 王安石的妻吴氏为丈夫置一妾。
等此女人进见时,王安石惊问道:“怎么回事?”
女人回答说:“夫人吩咐奴婢伺候老爷。”
王安石又问:“你是谁?”
女人回答道:“奴家的丈夫在军中主管一船官麦,不幸沉船,官麦尽失。我们家产卖尽,不足以还官债,所以奴家丈夫卖掉奴家好凑足钱数儿。”
王安石又问:“把你卖了多少钱?”
“九百缗。”
王安石把她丈夫找到,命妇人随同丈夫回去。告诉她丈夫不必退钱。
这种情形司马光也曾遇见过。因为他在勉强之下纳了一个妾。他年轻时曾官居通判,而妻子未能生育儿子。太守夫人赠送他一妾,司马光不理不睬。妻子以为是自己在跟前的缘故。一天她告诉那个侍姬等她自己离家之后,打扮妥当,夜间到老爷书房去。司马光看见那一女子在他书房中出现,他惊问道:“夫人不在,你胆敢来此?速去!”随即让她离去。王安石和司马光都志在执行自己的政策,而不在谋取权力地位,而且王安石对金钱绝不重视。他做宰相时,一领到俸禄,就交给弟兄们,任凭他们花费。
司马光,道德才智,当代罕见其匹,由始至终是光风累月胸怀,争理不争利。他和王安石只是在政策上水火不相容。当代一个批评家曾说:“王安石必行新政始允为相,司马光必除新政始允为枢密副使。”
司马光为宋朝宰相,其为人所崇敬,不仅与范仲淹齐名,他还是包罗万有的一部中国史《至五代北资治通鉴》的作者。这部书全书二百九十四卷,附录考异三十卷,学富识高,文笔精练,为史书中之北斗,后世史学著作之规范。初稿《长编》多于成书数倍。他写作此书时,一直孜孜不懈,每日抄写,积稿十尺,最后全稿装满两间屋子。此空前巨著费去作者二十五年工夫。
引起最后争论的问题,是青苗贷款法。在制置三司条例司研讨数月之后,青苗法终于在神宗熙宁二年(一O
六九)九月公布。朝廷派出四十一位专使大员,到各省去督导实施新法。不久之后,即分明显示官家款项并不能如预先之估计可由人民自行贷出。专使所面临之问题即是:径行还京陈明使命未能达成,抑或勉强人民将款贷去而回京禀报新政成功。官家愿将款项借予富户,以其抵押较为可靠,但富户并不特别需要借款。贫户急须借款,但官家必需取得抵押,因知其无还债能力。有些特使乃思得办法,按人民之财力,自富至贫,将官款定比分配。但是贫户太贫,实在无力借款,只有富户可借——这正是现代银行财务事业的基本特性。官方要做到贫户确能归还贷款,于是使贫户之富有邻居为之做保。一个特使向京都的报告中说:官方把贷款交与贫户时,贫户“喜极而泣”。另一个特使,不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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