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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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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章 (第1/3页)

本以为咸鱼翻生,哪料到咸丰八年协助肃顺主办科场案,发现他儿子陈景彦牵涉在内,于是“自请严议,并回避”。其子终于褫职、远流。由此,他“鄙夫患失,反覆靡常”,“暱附(肃顺)诸人”,咸丰十年九月,由兵部尚书调任吏部尚书,登上个人仕途的巅峰。

      披折子,选官员,是最重要的两项权力,太后虽然参与,但是实权都掌握在顾命八大臣手里。虽然这是秉承咸丰“遗诏”的运行方式,但是自负才情的慈禧是万不甘心如此的。慈安性情固然刚愎(因食物致恨于肃顺,因晏起大展雌威,可见一斑),可是见识、才能有限,所以,她要掌握的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权力,或者说就是盖章的权力。慈禧则不然,根据她日后的表现,不难猜测她追求的权力乃是一种事无大小、不分表里的全面掌控。当时肃顺手下某人致其友人信中说:“风闻两宫不甚惬洽,所争在礼节细故,似易于调停也”;其实,两太后所争,根本不在“礼节细故”,而是“垂帘”大计。“后党”某军机章京在八月十三日写信给在京的同事朱克勤,报告热河情报,说:“闻西边执不肯下,定要临朝,后来东边转湾。虽未卜其意云何,大约是姑且将就” 。“西边”,指慈禧;“东边”,指慈安。话说得很明白,慈禧坚持要“临朝”,也就是不满足于参加与顾命、军机之间的会议,而要直接上朝听政。作此信之“肃党”将这种信息解读为“所争在礼节细故”,政治上未免太不成熟了。而他的“不成熟”,则植根于其老板仗着“遗命”在身的的盲目乐观,反映了“肃党”内部的糊涂“共识”。

      当然,“后党”能明确领会到慈禧“定要临朝”的意旨,是在董元醇奏请太后垂帘的折子呈递以后。“肃党”反应迟钝,判断失误,误解为“所争在礼节细故”,其时当在董元醇上奏之前。

      八月六日,御史董元醇递上一封奏折 ,“敬陈管见”。他的“管见”,主要有三条:首先,请明降谕旨,宣布两位皇太后垂帘听政;其次,除了顾命八大臣外,再选择一二位亲王加入到领导集团;第三,为幼帝改派师傅。

      前两条是赤裸裸的夺权。不但赤裸裸,还有找死的嫌疑。清代祖制,历来严格限制后妃、皇子、亲王、宫监干预朝政,敢于提建议破坏这种制度的大臣,标准量刑一定是死罪 。虽然顺治初期,出现过孝庄皇太后会同济尔哈朗、多尔衮两位亲王联合辅政,算是一个特例,但至少没有公开说这就是“垂帘听政”。咸丰托孤,把二后排除在外,无非也是遵从祖宗之制。凭这点,就可以说董元醇有找死的嫌疑。至于增派亲王进入领导集体,其意所指,当然是恭王奕訢和慈禧的妹夫醇王奕譞。辅政八臣内固然有怡亲王载垣和郑亲王端华,但是咸丰以帝王之尊,变动祖制,自上而下,属于违规;臣子倡言亲王辅政,则是自下而上,属于违法了。此条虽不至死罪,但也不是小过。

      第三条则计及长远,为日后太后释权、皇帝亲政的平稳过渡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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