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3/3页)
风点火者则为郭家嵩焘、崑焘两兄弟(即信中“两诸葛”)。左宗棠既自称“武侯”,则不仅在经济之学上向诸葛亮看齐,行藏用舍这些人生大关节必也以诸葛亮为榜样。早年,他深受陶澍、林则徐的赏识,皆许之为“绝世奇才”,但科场三次败北,令他官兴阑珊,遂退归家山,以务农、教读为事,俨然“躬耕于南阳”的“卧龙”。张亮基、骆秉章先后抚湘,慕左先生大名,数次“遣使持币入山敦促”,他才出山入幕,又俨然是三顾茅庐以后方出山任事的“臣亮”。然则,半品之加,一翎之赏,本非他此行的目的,何况来路不正,迹近交易,正所谓“以蓝顶尊武侯而夺其纶巾,以花翎尊武侯而褫其羽扇,既不当武侯之意,而令此武侯为世讪笑,进退均无所可”。所以,他一开始就要严词拒绝,说“大非(朋友)相处之道”了。
但是,此信的重点,尚不在此。不苟取、不妄得,不过区区一介之廉,不足以说明他的志向和原则。“鄙人二十年来所尝留心、自信必可称职者,惟知县一官”;这句话,必出于实干家之口,亦只会出于真能办事者之口。知县为亲民之官,即今日所谓基层党(政)组织也;位置卑下,作用巨大。对百姓来说,知县就是可以触知的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帝力于我何有哉”?即在是也。对中央来说,知县就是可以量化的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的统计样本,黄仁宇所谓“数目字管理”的国家,即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然则,政治是否清明,行政是否通畅,知县之为用大矣哉!然则,知县之得人与否,关于国计民生者,岂可忽哉!了解一下清代在举人中“大挑知县”的程序,即知其时政府对知县人选的重视:
“每届大挑,钦派王大臣在内阁举行。每二十人为一班。既序立,先唱三人名,盖用知县者三人。(三人)既出,继唱八人名,乃不用者,俗谓之‘八仙’,亦皆出。其馀九人不唱名,皆以教职用” ;
举人,在科举制国家中,绝对是“精英”人物,而在其中挑选知县,中签率竟只有15%(二十选三)。由此可知,清代知县的平均素质非常高。冒昧一点说,今日吾国公务员,就平均素质而言,不可能比得上当日的举人 ,然则分别从两个候选团体里挑选出来的亲民官,其素质也就不可同日而语了。但是,清代中后期捐纳之风大开,阿猫阿狗都可以做官,甚至道、府之类职位也能合法购得,遑论知县;由此,清朝政府基层组织的有效性受到极大破坏。像白莲教、太平天国、捻军那种程度严重到动摇国本的起义接连发生,不能不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政治结构的基本单元——知县——的选拔制度受到极大破坏的恶果。今日报章不屡云某处买官某处卖官么?较之清代捐纳,其合法非法则异,其害民误国则同,为政者亟当凛之戒之。当然,这是题外话,点到即止。
正因为认识到知县才能的难得,正因为认识到知县在国家政治中的重要性,左宗棠才会说“二十年来所尝留心、自信必可称职者,惟知县一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