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辽西双城(十四) (第2/3页)
叔牙和管仲的合伙。
在这两个春秋名人的合伙营生中,不仅当事双方没有闹出矛盾,而且相互间的情谊更加深厚。但此例仅为个案,不具备参考价值,因为合伙一方的鲍叔牙对另一方管仲给予了极大的包容,这种包容甚至到了近乎下作的地步——管仲经营之中多次赔钱,鲍叔牙每次都腆着脸上去说,老大没关系,亏多少我给补多少,生意赔钱不怪你,全赖天时尔!说起来老天爷也够冤的,躺着都中枪。
两人之间的合伙营生最后仍然倒闭了,因为掌控营生的管仲实在不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事实证明,他更长于治国,他的真正才能在于进行国家范围内的大规模宏观经济调控。生意倒闭了的管仲后来被鲍叔牙举荐为齐国国相,最终齐国大治,成就一代霸业。
就高刘氏的内心而言,合伙做生意这个想法她是不赞成的,但她愿意听一听李诚中的想法。
“比如我们成立一家本金十万贯的商社,将十万贯本金分拆为一百份,每一份为一千贯,我认领五十份,则需出资五万贯,占商社的五成,将来收益便可分得五成。”李诚中解释道。
这个说法与合伙行商没有什么区别,高刘氏当然一听就懂,她等李诚中的下一步解释,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她对这个合伙商社半分兴趣也没有。
“商社的管理和经营由东主会和掌柜会负责,东主会即出资的各家东主组成的盟会,掌柜会则为聘请的掌柜们组成。商社的最终权力在东主会,由东主会制定商社运营的重大策略,具体执行则由掌柜会负责。东主们依照手中掌握的出资份额履行权力,份额多者,权力也较高。东主会选出盟长,并指定大掌柜。东主会不干涉掌柜们平时的经营,掌柜们要完成东主们定下的经营目标……”李诚中侃侃而谈,以对方能够听懂的方式仔细讲解着他认知当中的股份制概念。
“东主和掌柜的权力分离?”高刘氏不愧是掌管高家那么多年的当家人,真是生意上的一把好手,立刻就看到了现代股份公司制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一关键。
“若是掌柜们隐瞒收益怎么办?”高刘氏紧接着问道,她已经看到了问题的关键。
李诚中认真回忆了自己听说过的股份制企业模式,答道:“可以从两个方面控制。东主会除了选出盟长外,还要选出几名监事,负责审查和监督掌柜们。同时,账房先生由东主会派遣,从账目上控制钱物的来源和去向。大掌柜任期一年,是否续任,由每年的东主会商议决定。”
“怎么选出东主会的盟长和监事?”
“呃……之前已经说过,各家按照出资额占有商社资本,同时也按照出资额享有选择权。大家坐在一起,共同推选,如果被推选出来的某人得到了超过出资额五成的东主支持,那么他就是东主会的盟长,同理可选出监事及大掌柜。其他掌柜则由大掌柜指定……”
“大掌柜不向某一东主效忠和负责,他效忠和负责的对象是聘请他的东主会……”
“东主会每年召集一次,盟长和大掌柜要在东主会上报告当年商社的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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