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3/3页)
断不可不一援手之人也。
·君子之处顺境,兢兢焉,常觉天之过厚于我,我当以所馀补人之不足。故君子守其阔而不敢求全,小人则时时求全。全者既得,而各与凶随之矣。
·附寄(五箴)《求阙斋课程》等。六弟、九弟左右:
三月八日接到两弟二月十五所发信,言自去年五月至十二月计共发信七八次,兄到京后家人仅检出二次:一系五月计二日发,一系十月十六日发,其馀皆不见。远信难达,往往似此。
腊月信有"糊涂"字样,亦情之不能禁者。盖望眼欲穿之时,疑信杂生,怨怒交至。惟骨肉之情愈挚则望之愈殷,望之愈殷则责之愈切。度日如年,居室如圜墙,望好音如万金之获,闻谣言如风声鹤唳,又加以堂上之悬思,重以严寒之逼人,其不能不出怨言以相冒者,情之至也。然为兄者观此二字,则虽曲谅其情,亦不能不贵之,非责其情,责其字句之不检点耳,何芥蒂之有哉!
至于回京时有摺弁南还,则兄实不知。当到家之际,门几如市,诸务繁剧,吾弟可想而知。兄意调家中接榜后所发一信,则万事可以放心矣,岂尚有悬挂者哉?来书辩论详明,兄今不复辩,盖彼此之心虽隔万里,而赤诚不啻目见,本无纤毫之疑,何必因二字而多费唇舌?以后来信,万万不必提起可也。
所寄银两,以四百为馈赠族戚之用。来书云:"非有未经审量之处,即似稍有近名之心。"此二语推勘入微,兄不能不内省者也。又云:"所识穷乏得我而为之,抑逆知家中必不为此慷慨,而姑为是言。"斯二语者,毋亦拟阿兄不伦乎?兄虽不肖,亦何至鄙且好至于如此之甚!所以为此者,盖族戚中有断不可不一援手之人,而其馀则牵连而及--
兄己亥年至外家,见大舅陶穴而居,种菜而食,为恻然者久之。通十舅送我,谓曰:"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南五舅送至长沙,握手曰:"明年送外甥妇来京。"余曰:"京城苦,舅勿来。"舅曰:"然,然吾终寻汝任所也。"言已泣下。兄念母舅皆已年高,饥寒之况可想,而十舅且死矣,及今不一援手,则大舅五勇者又能沾我辈之馀润乎?十舅虽死,兄意犹当恤其妻子,且从俗为之延僧如所谓道场者,以慰逝者之魂而尽吾不忍死其舅之心。我弟我弟,以为可乎?
兰姊蕙妹,家运皆外。兄好为识微之妄谈,谓姊犹可支撑,蕙妹再过数年,则不能自存活矣。同胞之爱,纵彼无缺望,吾能不视如一家一身乎?
欧阳沧溟先生夙债甚多,其家之苦况,又有非吾家可比者。故其母丧,不能稍隆厥礼。岳母送余时,亦涕泣而道。兄赠之独丰,则犹询世俗之见也。
楚善叔为债主逼迫,抢地无门,二伯祖母尝为余泣言之。又泣告子植曰:"八儿夜来泪注地,湿围径五尺也。"而田货于我家,价既不昂,事又多磨。尝贻书于我,备陈吞声饮泣之状。此子植所亲见,兄弟尝欷(虚欠)久之。
丹阁叔与宝田表叔昔与同砚席十年,岂意今日云泥隔绝至此!知其窘迫难堪之时,必有饮恨于实命之不犹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