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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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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第3/3页)

之气。一次姑息,二次三次姑息,以后骄惯则难改,不可不慎。

    致诸弟 咸丰八年十一月廿三日建昌

      ·祸福由天,善恶由人。由天主者,无可如何,只得听之。由人主者,尽得一分算一分,撑得一日算一日。

      ·吾有过失,三弟各进箴规,余必力为惩改;三弟有过,亦当互相箴规惩改。

      ·泽六老爷之孙,明年不可再来投效,来则决不再收。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九弟于廿二日在湖口发信,至今未再接信,实深悬系。幸接希庵信,言九弟至汉口后有书于渠,且专人至桐城三河访寻下落,余始知流甫弟安抵汉口,而久无来信,则不解何故。岂余近日别有过失,沉弟心不以为然耶?当此初闻三河凶报,手足急难之际,即有微失,亦当将皖中各事详细示我。

      今年四月,刘昌储在我家请乩。乩初到,即判曰:"赋得候武修文得闲字。"(字谜败字)余万讶败字不知何指,乩判曰:"为九江言之也,不可喜也。"余又讶九江初克,气机正盛,不知何所为而云然。乩又判曰:"为天下,即为曾名言之。"由今观之,三河之挫,六弟之变,正与"不可喜也"四字相应,岂非数皆前定耶?然祸福由天主之,善恶由人主之。由天生者,无可如何,只得听之;由人主者,尽得一分算一分,撑得一日算一日。吾兄弟断不可不洗心涤虑,以求力挽家运:

      第一,贵兄弟和睦。去年兄弟不和,以致今冬三河之变,嗣后兄弟当以去年为戒。凡吾有过失,澄沅洪三弟各进箴规之言,余必力为惩改;三弟有过,亦当互相箴规而惩改之。第二,贵体孝道。推祖父母之爱以爱叔父,推父母之爱以爱温弟之妻妾儿女及兰蕙二家。又父母坟域必须改葬,请沅弟作主,澄弟不可过执。第三,要实行勤俭二字。内间妯娌不可多写销帐。后辈诸儿须走路,不可坐轿骑马。诸女莫太懒,宜学烧茶煮莱。书蔬鱼猪,一家之生气;少睡多做,一人之生气。勤者生动之气,俭者收敛之气,有此二字,家运断无不兴之理。余去年在家,未将此二字切实做工夫,至今愧恨,是以谆谆言之。

      [又十二月十三日书云:]

      温弟之事,家中不知如何举动?至今无手信,尚忍言哉?希庵接霍山王令信,言迪庵及筱石遗骸业经寻得,兹抄付归。不知我温弟尚能返葬首邱否?吾往年在外,与官场中落落不合,几至到处荆榛。此次改弦易辙,稍觉相安。去年在家,兄弟为小事争竞,今日温弟永不得相见矣。回首前非,悔之何及!

      洪弟明年出外,尚须再三筹维,若运气不来,徒然怄气。帮人则委曲从人,尚未必果能相合;独立则劳心苦力,尚未必果能自立。如真能受委曲,能吃辛苦,则家庭亦未始不可处也,望与沅弟酌之。

      泽六老爷之孙葛培因昨归于玉山解围案内保举主簿,兹将饬知付回,望专人送去。并望写一信,言明年不可再来投效,来则决不再收,须切实言之,使通境皆闻也。古人言今日之恩窦即异口之怨门,其理深矣。·

    致诸弟 咸丰九年正月十三日建昌

      ·迪公饬终之典,至隆极握,备极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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