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3/3页)
骄傲之气入膏盲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
家书:成丰十年十月初四夜致沅弟季弟
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况季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淫荡矣。
家书: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低其非,与之相处,宜在若远若近,不亲不流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须纳上助力者,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不可与闻……
家书: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致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辈质地均可造就,惟吾乡读书间断时多,有恒者少,幸得名师诲导,析于"有恒"二字加意。一暴十寒,圣贤所诫。
书信:咸丰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复易良翰
孝亲友弟
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要早岁久室京师,于孝养之道多疏,后来展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裤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与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或干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李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温甫、季洪两弟之死,余内省觉有渐德。澄侯、沅甫两弟渐老,余此生不审能否相见。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亦足为我弥缝缺憾耳。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纪泽纪鸿
盖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乡,外之报国惠民。凡吾行事,足令人钦仰者,皆吾所以敬吾亲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恋者,皆吾所以爱吾亲也。推此以求,则尊显之道,事业无穷,未可酷于一哀,限生灭性,不达继述之义,翻蹈细人之行。
书信:咸丰元年复江忠源
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谁愿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以补我不孝之罪。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臣子与君亲,但当称扬善美,不可道及过错;但当谕亲于道,不可疵议细节。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夫家和则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无不从,弟有请兄无不应,和气蒸蒸而家不兴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败者,亦未之有也。